男子抢劫遭女子强奸三天,女人强奸男人违法吗

时间:09-27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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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遭女子强奸三天:
32岁的俄罗斯人Jasinski做了大概是他一生中最错误的一件事:他冲进位于梅晓夫斯克的一间发廊,试图抢走她们今天的营业额,结果却被发廊老板Zajac――一位28岁的女黑带高手直接放倒……
 
当然这并不是故事的结尾,这仅仅只是Jasinski噩梦(或是天堂?)的开始而已。他被打晕之后,女老板把他扒光了拖进后面一间小屋,用电吹风的电线把他捆起来绑在暖气上,然后对他施行了惨绝人寰骇人听闻惨无人道的强奸行为。在这3天之中,为了保持这位性奴的“战斗力”,女老板还给他喂了不少万艾可(伟哥)。
 
最后这位被榨干了的劫匪终于被放出来了,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冲向医院!为啥?因为他都蛋疼到肿起来了!接受了治疗之后,Jasinski去向警方报了案(还有自首,大家别忘了他是抢匪来着),于是两人都被逮捕了。
 
女老板Zajac被逮捕的时候表示:“你这个忘恩负义的混蛋!我们确实是稍微多了点……可我放你走的时候不是给你买了新牛仔裤,还给你管饭,最后还送了你1000卢布的营养费么!?何必要抓我呢?”

男子抢劫遭女子强奸三天,女人强奸男人违法吗?


男人强奸女人有法可依,可以找证据,但是女人强奸男人就不那么好界定了...
  新闻原文: 
  东方网2005年11月3日报道,日前,某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一名17岁的男学生竟被一名35岁的女教师“诱奸”,身心备受摧残,而当男学生以被女教师“强奸”报案时,警方却以无法立案为由予以拒绝……
  一石击起千层浪,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男性遭“诱奸”,甚至遭“强奸”的案件,有一定数量的增加,同时,与女性受到性侵害不同的是,在这类案件中,施暴者很难受到法律的制裁,经常出现受害男性“投诉无门”,施暴女性“逍遥法外”的现象。
  6月26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性骚扰”首次进入立法程序,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而如今爆出的“女性强奸男性”事件,已经成为这一新闻背后更受人关注的话题——日益增多的此类案件表明,随着女性个性的张扬与地位的扶摇直上,“野蛮女友”们一改女性楚楚可人、唯唯诺诺的温柔形象,河东狮吼般冲破了男人的身体防线;越来越多的男性遭到女性的性侵犯,但法律给予他们的却是现实的无奈和尴尬……
  事件一:承诺保送省重点,少年被女教师“诱奸
  近日,本报记者与受害男孩的母亲王女士取得联系,她向记者讲述了儿子噩梦般的遭遇。
  “我儿子高宇1989年出生,他相貌英俊、体格健美,可是一年前,儿子被一个年轻的女教师盯上了……听儿子说,去年夏天的一个中午,他被一个名叫苏丽的女教师带进空无一人的办公室。苏丽将门反锁上,让他坐到沙发上,然后将身体靠向他,并说如果按她说的做,她可以保送儿子到省重点高中……儿子说当时自己又惊又怕,可后来,苏丽越发肆无忌惮,几乎每隔两三天就要叫儿子去她的房间。”王女士说,正处在青春期、对异性充满了好奇心的儿子无力摆脱这个年龄比他大一倍的女人的“性控制”,长期处于身心扭曲状态的他在课堂上越来越无法集中注意力,学习成绩急速下滑。
  “听到儿子的哭诉,我的心都快流血了,拽起儿子就到派出所报案,但警方却以女性侵害男性的性行为没有法律规定,予以拒绝。我又多次到教育部门反映,都得不到结果之后,我决定通过法律手段为儿子讨回公道。然而当我咨询律师时,律师告诉我,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对于苏丽这类性侵犯,没有相关法律可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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