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遭女子强奸三天,女人强奸男人违法吗

时间:09-27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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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投无路之下,王某最终选择了“私了”,她接受了苏丽赔偿的1万元精神损害金。   
    
  事件二:喝下迷幻药,小伙被两富婆“轮奸
  20岁的李强,是一家夜总会的服务员。一年前,他的老板——一位年过半百的某富婆将他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递给他一杯水。喝下后,他很快就恍恍惚惚,虽然意识还算清醒,手脚却不听使唤。看到富婆微笑着为他宽衣解带,他想反抗,但身体已经被富婆牢牢控制住……当他清醒后,富婆告诉他,她喜欢上了他,要求李强做她的性伴侣。因为怕丢工作,李强不敢声张,只是巧妙地回避老板的纠缠。
  几天后,老板和一个女友约上李强来到一家宾馆。开房后,两个女人开始对他进行非人折磨。她们先是让他喝下迷幻药,然后与他发生性关系。其间,两个女人还对李强狠命地撕咬、抓挠……
  李强担心这样下去,迟早会被折磨死,他决定向警方报案。可是,当办案民警传唤富婆时,她却矢口否认与李强发生过性关系,更谈不上伤害他。民警要求李强提供证据,李强一脸茫然:“男人强奸女人可以保留精液等作为证据,女人强奸男人能保留什么样的证据呀?”
  警方对记者讲:“李强说的也许是事实,但是,在没有证据,也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不能盲目抓人。”最终,警方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事件三:色诱难抵挡,俊男身陷女博士囹圄
  3年前,长相英俊的王翔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周娜。周娜博士毕业,持有美国绿卡,优美的身姿和不凡的谈吐很快赢得了他的好感。酒宴散后,他主动提出送周娜回家,并在周娜的邀请下,到周娜家中。通过谈话,他了解到周娜已经离婚,一个人居住。不知不觉,周娜与他坐到了一起,并开始抚摩他的面部和下身……
  激情过后,周娜一改温柔,严肃地对他说:“我已经把我们的床上戏录了下来,我们以后必须保持这种性关系,否则,我让你身败名裂!”
  从此,王翔成为了周娜的性伙伴。虽然周娜已经40岁,但性欲极强,每天都要与他发生性关系,甚至有时一天要发生两三次,身强体壮的王翔渐渐感到体力不支,疲惫不堪。可是,考虑有把柄在周娜手中,如果与她断交,让妻子和单位知道,后果不堪设想,他思前想后还是咬牙坚持。
  由于身体严重透支,王翔勉强能应付周娜却应付不了妻子,对此,妻子怨气很大,慢慢地对他起了疑心。经过跟踪,妻子终于发现了丈夫的秘密,于是,一气之下,与他离了婚。而此时,他突然发现周娜也对他失去了兴趣,和另一有体面工作的人打得火热。
  事件四:大学毕业生,被女上司折磨整两年
  张诚拥有着名牌大学的学历,两年前从踏进单位第一天起,上司刘艳就对他格外关照。她还说,如果听她的她会提他当科长。他起初有过犹豫,但是在前途面前妥协了……
  在一个办公室的角落里,刘艳不顾张诚的抗拒,软硬兼施“强暴”了他。后来,刘艳希望张诚随叫随到,在卧室里强行绑了他,开始用皮鞭抽打,并用滚烫的蜡油滴在其私处。他痛得失去了知觉,男性本能的自尊驱使他挣脱桎梏。
 
  张诚痛苦地说:“我想告她,可是不知道怎样说给别人听。我想死,又不甘心。几天前心爱的女朋友离他而去,我想我现在是对女人充满恐惧,可是谁又能告诉我该怎么办?”  
男性受性侵害不该被忽视
  女性“强奸”男性;女老师“诱奸”男学生;妻子虐待丈夫;女上司性骚扰男下属;女性包养男性只为长期虐待……对于近年来性侵害矛头发生转向,女性猥亵、“诱奸”、“强奸”、甚至“轮奸”男性事件的频发,有心理专家认为,女权主义高涨是直接的心理动因。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地位的提升,在性要求、性欲望无法得到满足、且自己无法控制时,女性同样容易做出犯罪行为(强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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