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关于济南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时间:11-06编辑:佚名 养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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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山东省的相关规定对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6月30日之前)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作出部署。8月8日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补缴。

 ←合补缴范围的人员有以下三类,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达到法定退休龄的职工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是具有济南户籍曾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人员。

  三是具有济南户籍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7月1日(含)后再发生的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养老保险的补缴限怎么算据了解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可一次性补缴15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男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限不得超过10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济南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即19961月1日)。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限累计满15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以上涉及龄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12月31日。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补缴申请。市民可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拨打12333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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