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西宁出租车改革最新或2022(历届)消息出租车改革最新或2022(历届)方案解读

时间:10-10编辑:佚名 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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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一个月内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和交通运输部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座谈会、当面递交等多种渠道征求意见在对多人或者多渠道提交的完全相同意见进行归并后共收到有效意见5008件。通过拆分处理共梳理出意见6832条。其中仅简单表示支持或者反对的态度性意见共903条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共5929条。

 

  经汇总梳理各方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十二个方面,一是出租汽车定位与方便群众出行问题;二是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及管理方式问题;三是出租汽车新老业态是否应当实行数量调控问题;四是巡游车经营权管理改革问题;五是网约车车辆条件及准入方式问题;六是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及准入方式问题;七是出租汽车价格机制及燃油补贴政策问题;八是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问题;九是驾驶员权益保障问题;十是加强打击非法运营问题;十一是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规范发展问题;十二是网约车计价器、标识、现有存量过渡等其他问题。

  据人民财经梳理意见内容发现5929条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中近7成涉及到专车改革其中专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及管理方式、专车车辆、驾驶员等准入门槛如何更合适地设置最受社会关注。

  网约车是否应当纳入管理

  有497条意见认为网约车平台应纳入管理。理由包括,网约车本质上就是出租汽车服务互联网只是为出租汽车客运业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新的手段;网约车不是拼车是一种新型约租车模式无关“共享经济”涉及全体使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人的效率与公平这是政府必须制定适当管制措施的依据与基本出发点;为平衡各方利益促进互联网交通健康有序发展必须纳入政府监管;网约车发展过程中暴露了主体责任不清、不公平竞争、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亟需监管。

  也有 326条意见认为网约车平台不应该纳入管理。理由包括,网约车是市场自发形成政府应尊重市场优胜劣汰规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市场的公平与法治;网约车经营服务是网络信息服务不是运输服务不能用监管出租汽车的思维对待这种新兴产业;网约车体现了共享经济的理念是区别于传统出租汽车的一种新业态。

  此外有148条建议认为网约车应按照新业态纳管对网约车和巡游车实施分类管理。也有40条建议认为网约车平台不应该按新业态管理。

  网约车车辆性质是否登记为“出租客运”

  有440条建议支持网约车车辆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理由是,我国对于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实行严格的区分管理两者在车辆的安全检测、驾驶技能、报废限以及保险税费等方面都不同;网约车和巡游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两个类别都是营运车辆都应当登记为“出租客运”;应结合网约车特点修改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适当延长报废限。

  也有379条意见反对网约车车辆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理由是,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相比于巡游车网约车每日行驶里程较少强制登记为出租客运8报废不合理也造成资源浪费。

  还有27条意见建议应创设新的一类“网络预约车辆”性质制定符合网约车特点的报废标准。理由,应以互联网思维定义一种新的车辆性质界于“营运车辆”与“私家车”之间或可单独定性为“网络预约车辆”以一套新的报废标准确定报废限。

  关于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及准入方式

  有126条意见认为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理由包括,驾驶员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是保证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手段;从业资格是政府对于驾驶员提供客运服务相关从业技能的基础认证如由平台企业自行把关则缺乏公信力;驾驶员无序进入乘客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鉴于网约车提供差异化服务应当规定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应高于传统行业;细化相关规则如“对于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的从业人员实行终生禁入等”。

  有66条意见认为网约车驾驶员不需要取得从业资格证。理由包括,网约车服务模式下乘客在乘车之前即可以在信息平台上得知车辆及驾驶员信息;驾驶技能并非高要求的专业技能没有必要设置准入门槛而且网约车驾驶员大都为兼职实行从业资格会挡住一大批人;网约车平台对驾驶员的审核已形成一定体系;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评价结果由乘客决定并能够实现事后追溯可以由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监管驾驶员。

  关于不正当竞争及防止垄断

  有87条意见支持关于不正当竞争及防止垄断的规定。理由包括,大量补贴和低价运营将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如出现网约车经营者垄断市场的局面可能会为了攫取更大利益侵害乘客及驾驶员权益;如形成垄断公共服务由垄断经营者把持无法保持公共服务的稳定性一旦其退出市场则出现服务空白。

  有53条意见则表示反对。理由包括,网约车经营者的奖励和优惠活动是市场行为且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抵用券降低了出行成本对消费者有利政府不应过多干预;提前10日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的规定无上位法要求;关于不得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内容与上位法冲突变相扩大了不正当竞争或垄断的法律含义;只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不滥用市场竞争地位政府就不应行政干预。

  “热情参与公共政策讨论、积极贡献各自智慧这本身就是对出租汽车改革工作的最大支持。特别是质疑的声音和反对的意见更为可贵交通运输部向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表示真诚感谢”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从意见汇总情况看有支持的声音有热忱提出修改意见的声音也有质疑和反对的声音。各方的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视角不同表达的具体诉求不同但共同点是所有人都期待这次改革取得实效。

 ≡于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该负责人表示将在全面梳理、分类汇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对其中的合理化成分一定会充分吸收将其转化为深入推进改革的动力、科学修订并完善政策的有效参考。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乘客为本兼顾各方利益积极鼓励创新构建科学、合理、和谐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取得改革的“最大公约数”为社会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大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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