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始末,南京虐童案说明儿童保护问题严重性

时间:09-29编辑:佚名 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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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及这次打孩子,她说是因为孩子屡次抄袭不改,拒不认错还撒谎。“宝宝来我家3年了,恶习都没有改掉,我想打他一下,出于教育的目的,我心里不是想伤害人。”李征琴说,“我和宝宝非常亲,不知道学校为什么要如此伤害我。”
  
  男童的亲生母亲张某则用“劫难”,来形容儿子被打照片在网上流传后造成的轩然大波。“这给我们两家和孩子都带来了劫难,在人前人后都抬不起头。”张某是李征琴的表妹,是她将儿子过继给李。
  
  8月12日,张某与丈夫把最先在网上发布男童受虐照片披露此事的徐某告上法庭,认为他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儿子施某某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要求徐某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20万元。
  
  网友讨伐养母生母惨无人道
  
  其实有许多人信奉棍棒教育
  
  这起虐童案今年4月在网上一经披露后,网友对养母虐待养子、生母置若罔闻的评论几乎是一边倒的。面对照片里孩子身上道道伤痕,许多网友在心疼之余义愤填膺,要求将这个虐童的恶母绳之以法、进而剥夺其监护权,也指责孩子的亲生父母冷血。
  
  然而,现实生活中,打孩子的家长不在少数。这些家长并不认为打骂孩子是种“虐待”,相反,认为只有这样才是对孩子严格教育,“为孩子好”。所谓“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打孩子是一种可以接受乃至天经地义的教育方式。在这种根深蒂固的家长制传统观念影响下,父母往往把孩子视为私有财产,认为自己有权规划孩子的未来,认为对孩子无需尊重和信任,只有权威、严厉才可以管教好孩子,才能让他们有出息。
  
  美国反虐童历程已有百年
  
  多国要求知情者强制举报
  
  虐童,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为了防止虐童,许多国家都经历过努力和渐进的过程,但也遭遇了不少困境。
  
  美国是率先进入现代化的国家,在虐童这个领域,它同样先行提供了经验、教训和无奈。
  
  美国反虐童体系经历了近百年的努力。第一例虐童案件曝光于1874年,女童玛丽遭继母毒打虐待近8年才被人发现,社会各方准备营救她时,却遇到“没有保护受虐儿童的法律”的尴尬,而当时美国已有防止虐待动物协会。该案结束后,玛丽受到了保护,美国也迅速开展了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194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宣布,各州政府在保护儿童目的下,有权干预家庭事务。1974年,美国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1984年,《儿童保护法案》获通过。当年纽约就成立了美国第一个防止虐童协会。如今,美国防止虐童的民间组织遍地开花,各州都有相关立法和机构。大多数州要求“有理由相信”或“有理由怀疑”一个儿童受到了虐待或忽视时,要强制举报,知情不报者,会被判处罚金或短期监禁。
  
  即便如此,也只能说这些努力大大减少了虐童案的发生,却无法彻底杜绝虐童事件。据美国政府儿童局2011年发布的《儿童虐待》年度报告,2010年,美国五十一个州共有1537个儿童死于虐待或疏于照顾,相当于每十万个孩子中就有2个。
  
  日本2004年修改并实施《虐待儿童防止法》,规定身体虐待、性虐待、疏忽照顾、情感虐待,都属于虐待行为,并规定,邻居等虐童事件的知情人有报警或通报福利机构的义务;警方拥有确认儿童安全为目的的“入室调查权”以及对监护人面谈、勒令改正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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