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鑫扶起摔倒的老人,初二学生扶老人被冤枉

时间:09-27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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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11日,老人将万鑫告到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30483.5元。
 
  多名证人出庭证明少年清白
 
  今年4月16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引人关注的案件。
 
  做了好事,却成被告,许多人为万鑫的遭遇鸣不平。开庭这天,大家自发到法庭为万鑫作证。因为万鑫要上课,万鑫的父母替他出庭。
 
  受伤的老人姓张,今年77岁,是万州区后山镇的村民。这一天,老人找好的证人李某却没有出庭为她作证。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高升卫生院门前附近的街道上摔倒,与原告相向行走的被告返回约两米,将原告扶起后,原告就把被告扯住不准走。原告证人未出庭,且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故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撞倒原告。
 
  老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万鑫的父亲万良成说,法院的判决让全家感到很欣慰。但是,随后,老人又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万鑫及父母再次处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证人新疆返回声援无辜少年
 
  “我娃儿是冤枉的,请好心人站出来,为他作证。”老人上诉后,万鑫父母到处寻找更多的目击证人。
 
  这件事让远在新疆打工的万州市民谭祥宣知道了。为了给孩子讨回清白,他辞掉工作,自掏腰包,坐火车回到万州。
 
  谭祥宣称,事发时,他在现场,看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当时,老人扭住孩子不放,他当场就对老人的行为表示了不满。
 
  老人摔倒不久,谭祥宣去新疆打工。听说做了好事的孩子蒙冤当了被告,谭祥宣出于良知,回家声援无辜的孩子。
 
  二审开庭当天老人主动撤诉
 
  8月3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兰光华开庭审理此案。但是,老人及家属迟迟未到场。
 
  兰光华打电话问老人的子女,对方称,他们不想上诉了,要撤诉。
 
  这天,一个自称老人孙子的年轻人送来一份盖有手印的书面撤诉请求。上面写道,老人是万鑫撞倒的,因为找不到证据,所以不想再打官司。他说,这手印是老人的。
 
  这是老人的真实意思吗?兰光华带上书记员,坐了两三个小时的车,来到老人家核实。
 
  经证实,老人确实想撤诉。她仍坚持“是那个学生娃儿(指万鑫)撞倒的我”。她说,找不到证据,她一家人也不想再扯这件事了。随后,老人的几个子女在这份撤诉请求上签了字。
 
  闹得沸沸扬扬的万鑫当被告一事,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
 
  对话万鑫父亲:“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
 
  对话万鑫“我一天到晚都想这件事”
 
  事隔1年,当事双方现在如何?记者试图联系摔倒的老人及其亲属,未果。
 
  昨日,记者联系上万鑫和他的父亲万良成。
 
  记者:这件事对孩子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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