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黑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或2022(历届)消息,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内容/意见全文】

时间:02-07编辑:佚名 户口办理

【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最新或2022(历届)年黑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消息,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内容/意见全文】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家族、宗族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下面我们就关于户籍制度改革为大家介绍最新消息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5号)精神积极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现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我省自2009起人口呈逐递减趋势。按照国发〔〕25号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我省各市(地)市区户籍人口数量及综合承载能力对我省户口迁移政策调整如下,

(一)全面放开牡丹江市等9个城市的落户限制。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绥化市、黑河市9个市的市区户籍人口均在100万人以下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目前基本没有压力且人口逐递减。因此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条件已经具备。在城市合法稳定就业(签订半以上劳动合同)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同一地址租纂以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1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合理确定大庆市、齐齐哈尔市落户条件。大庆市和齐齐哈尔市2个市的市区户籍人口均在140万人左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较小可适度放宽落户条件促进人员有序流入。在城市合法稳定就业(签订1以上劳动合同)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同一地址租住2以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哈尔滨市实行双轨制落户政策。按照国发〔〕25号文件精神市区户籍人口超过500万人的属特大城市应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目前哈尔滨市城区总人口已达480万人四个主城区人口达350万人综合承载能力压力相对较大需要适当控制;非主城区人口相对较少可适当放宽落户条件。同时积极建立和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限、连续居住限、为经济发展所做贡献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使达到规定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城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从11月1日起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群众可自愿到公安派出所更换居民户口簿。同时对教育、卫生计生、养老、卓等领域现有各种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除国家明确规定的标准外取消按户口性质设置的差别化标准研究制定城乡统一的新标准使现有政策逐步与户口性质脱钩。凡条件成熟的应尽快调整相关政策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研究制定分步实施的办法提出完全脱钩的时间表。通过新政策与户口性质不再挂钩、旧政策逐步脱钩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制度。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包括林场、农场)居纂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以连续居住限和参加社会保险限等为条件出台相应政策使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卓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并综合考虑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限等因素确定他们能否获得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责权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三)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实有人口登记制度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和完善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三、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进城落户的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可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各地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一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二是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三是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四是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五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六是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七是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卓保障体系采揉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卓需求。

(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国家推进农业人口有序合理转移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敢于担当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目前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卓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正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卓保障等方面国家层面的配套改革政策完善法律法规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依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抓紧出台本地、本部门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及配套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

12
【猜你喜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