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辽宁省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或2022(历届)消息,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内容/意见全文】

时间:02-07编辑:佚名 户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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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或2022(历届)年辽宁省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消息,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内容/意见全文】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家族、宗族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下面我们就关于户籍制度改革为大家介绍最新消息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7月2日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备受百姓关注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这意味着辽宁省户籍制度改革拉开大幕。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优化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制度、健全相关配套政策、扎实推动工作落实5个部分21条。在优化户口迁移政策方面有序放开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沈阳、大连两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城区则放宽引进人才落户条件、放宽投资落户条件。在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全面建立社区集体户口制度、逐步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和深入推进居住证制度。在相关配套政策上则推进城中村居民市民化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在就学地参加中考和高考。

按照该意见辽宁省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卓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努力实现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镇落户。

据了解为扎实推进此次改革落地有声辽宁省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明确把此项工作纳入到政府绩效考评的范围同时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配套措施各地区要于7月底前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政策解读

户籍改革四大举措确保公平关切民生

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社保

对于如何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意见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将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城乡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设施为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进一步巩固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确保参保人员在市级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即时结算推进辽宁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此外进一步扩大辽宁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的覆盖面推行参合农民出院即时结报工作尽早实现并完善辽宁省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度方便参合农民在辽宁全识围内就医及时获得补偿。

积分落户制包含多项指标

为严格控制沈阳、大连等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两市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积分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限、连续居住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执行现行的购房、三投靠、引进人才、投资等落户政策。

此外为严格控制城镇居民迁往农村意见规定除农村居民之间的三投靠以及应届辽宁省内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回原籍落户外严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城镇居民迁往农村落户。

投资落户取消金额限制

此次改革对沈阳、大连两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城区进一步放宽了引进人才和投资落户条件的限制。

凡大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就业地人才中心、单位的集体户或亲属朋友的家庭户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凭工商营业执照、1以上纳税凭证或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取消投资金额的限制。 持居住证人员与本地人享平等权利

意见明确持有居住证的人员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限和参加社会保险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卓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限等情况享有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同时要求城镇派出所为管辖的社区设立集体户口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但无法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的人员可以在社区集体户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志的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将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全部纳入登记管理范围。

辽宁户籍改革沈阳、大连将建积分落户制

除沈阳和大连外在辽宁中小城市投资落户不再对投资金额进行限制;持有居住证可在社区集体办理常住户口;持有居住证可与本地人享平等权利。记者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这意味着辽宁省户籍制度改革拉开大幕。此次改革对沈阳、大连两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城区进一步放宽了引进人才和投资落户条件的限制。

据介绍按照该意见要求辽宁各地区将在7月底前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全面建立社区集体户口制度、逐步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和深入推进居住证制度。在相关配套政策上则推进城中村居民市民化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在就学地参加中考和高考。

按照该意见辽宁省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卓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努力实现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镇落户。

为严格控制沈阳、大连等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两市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积分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限、连续居住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执行现行的购房、三投靠、引进人才、投资等落户政策。

为严格控制城镇居民迁往农村意见规定除农村居民之间的三投靠以及应届辽宁省内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回原籍落户外严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城镇居民迁往农村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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