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潮州市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时间:09-27编辑:佚名 户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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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潮州市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太阳教育网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潮州市人才引进落户口的政策说明文章向大家展示了最新的人才引进落户口的条件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流程等等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进一步开发人才资源引进适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根据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潮发〔2004〕4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重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和人才资源配置提高人才队伍素质的原则引进人才把我市构建成为人才聚集高地和人才创业福地。

  第三条、凡是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均可在我市自主择业或创业。凡经人才管理机关或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引进手续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行政机关和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引进人才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重点引进下列各类人才,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龄不限;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属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突出人才龄不限;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龄在55周岁以下;

  (四)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龄在40周岁以下;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下同)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龄在45周岁以下;

  (六)大学专科以下(含专科下同)学历但属本市紧缺急需的技能型专业人才龄在40周岁以下。

  第五条、鼓励本市生源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回本市就业。支持事业单位接收储备人才。对已满编、超编的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接收、引进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或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下同)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经政府人事编制管理部门同意允许临时超编进人所超编制通过用人单位的自然减员逐步抵销。

  第六条、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应优先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考对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不限生源地;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的硕士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机关领导职务的公开盐。

  第七条、在我市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含中级下同)的人员享受如下待遇,

  (一)优先承灯研课题和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开发优先安排科研经费;

  (二)对取得高科技成果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给予重奖并优先派到国外培训、进修、留学留学后继续回我市工作的其工龄可以连续计算留学期间的工资全部补发;

  (三)专业技术人员可将本人独立拥有的知识产权或掌握的专有技术作价入股;

  (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给予物质或资金奖励。

  第八条、各类经依法登记的企业(包括非公有制单位)有自主、直接的用人权可自主确定引进人才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并可直接到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秀拔尖人才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实行协议工资从优确定其报酬。

  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可以凭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初次认定和晋升。

  第九条、对自愿到我市就业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和工资外津贴。

  享受安家补贴的对象和标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其安家补贴总额为20万元工资外津贴为每月1500元;博士后、博士其安家补贴总额为15万元工资外津贴每月1000元。

 〔家补贴分3支付每支付总额的三分之一;工资外津贴逐月发放。安家补贴和工资外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其中属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全额由同级财政负担;属财政核补经费的单位同级财政按核补比例负担。

  中央、省(部)属驻潮单位外地单位(企业)驻潮分支机构按各自规定执行。

  第十条、引进的人才,根据其本人的意愿,其人事行政关系和人事档案可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人才智力市场代管。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系统)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以及引进的人才和回我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也可由本人或单位委托人事代理。

  第十一条、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不论是否已在我市实际就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全额免费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在实际就业之前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业一后才在我市实际就业的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各企事业单位接收时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公安部门要积极为企事业单位开设集体户对用人单位引进、接收的人才公安部门凭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入户手续不受任何指标限制;其配偶、未成子女和与其一起居住的父母(含岳父母)可随调、随迁。

  中央、省部属单位的人员在本市范围内流动公安部门凭其流动介绍信为其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引进本规定第四条(一)(二)(三)项的人才其配偶的工作采取个人联系和组织协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对落实单位确有困难的由引进单位和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协助解决;属于教师、医务人员的由教育、卫生部门协助解决;对于自谋职业的其人事关系可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办理人事代理或由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力市场免费寄存档案和人事关系。其子女的入学、入托凭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就读教育部门不得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具有一技之长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各类企业人才及乡土人才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评定职称授予荣誉称号并纳入人才管理。

  第十四条、实行人才工作证制度。外地来我市工作但暂不迁入户口、暂不接转人事行政关系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直接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由市人事部门颁发人才工作证。

  持有人才工作证的人才在聘期内享受与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公派出国和赴港、澳等待遇;可以参加各种评比享受有关奖励参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持有人才工作证人才的配偶和子女就业、入学、入托、出国(境)旅游、培训和办理工商登记享有与我市常住户口公民同等的待遇。

  人才工作证持有者调离我市时该证由市人事部门收回。

  第十五条、对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的人才被我市用人单位聘用后因工作变动而被原单位作自动离职、辞退、辞职或除名处理的若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按工作调动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来潮州前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若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符合办理人才工作证条件的市人事部门予以办理人才工作证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六条、国内外著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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