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荆州新生儿落户政策入户手续准备材料及上户口办理流程

时间:11-16编辑:佚名 户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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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新生儿落户政策入户手续准备材料及上户口办理流程

荆州新生儿落户政策入户手续准备材料及上户口办理流程是太阳教育网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荆州新生儿落户口的政策说明文章向大家展示了最新的新生儿落户口的条件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流程等等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近日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任何地方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等措施相挂钩。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3周岁以内未落户出生人口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予以办理。超过3周岁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未落户出生人口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补登户口。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应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子女原则上随母落户;出生医学证明上无父亲姓名但申请随父落户的由其父和母提供书面申请(捺印)、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法院判决书、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对父母双亡、失踪(含人民法院宣布失踪、死亡)、出国(境)定居、服现役、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户口登记为学生(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等情形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弃婴、孤儿以及收养登记的落户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卫生计生部门每月将新生儿信息提供给当地同级公安机关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查询比对服务对可疑出生医学证明及时进行核查鉴定3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果反馈至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新生儿相关信息核查工作对发现违法生育人口的在办理入户登记时提醒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同时规定明确将严格责任倒查追究对于基层单位擅自设立新生儿落户限制条件、不依法办理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按规定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所在公安派出所一律降为五级派出所所在县、市(区)公安局予以全省通报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相关人员待岗学习或调离岗位所在市、州公安局向省公安厅作书面检查。对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违规收费的工作人员逐一问责;对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落户的公安机关应注销其户口登记责成当事人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投诉举报电话,省公安厅(027—67122636)  省卫生计生委(027—87824784)  联系人,刘文波(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治安户政管理支队)137最新或2022(历届)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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