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安徽省集体户口孩子落户办理流程及迁移手续【完整版】

时间:12-22编辑:佚名 户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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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最新或2022(历届)年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最新办理流程及迁移手续

  有关父母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一直是咨询热点。现整理几种最为常见的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情况。想给孩子落在父母所在的集体户口上,“单位同意”是重点,而父母是空挂集体户口时则无法为新生儿落户。

  孩子能否落户集体户口 “单位同意”是重点

  孩子能否落在单位的集体户口上,重点要看“单位同不同意”。一般来说,在校学生集体户口、人力资源托管集体户口等户籍流动可能较大的集体户口,单位是不允许将新生儿的户口落下的。而有独立地址的企事业单位,则有可能允许将职工子女落在其自有的集体户口下。带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可前往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

  一方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孩子须落家庭户

  父母双方均为常住户口,且一方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口的,新生儿办理出生申报时不可随集体户口一方落户,须落户在家庭户的一方。

  父母均是集体户口 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集体户口落户

  一般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新生儿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但必须取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

  母亲是单位集体户口父亲是外地户口可随母落户

  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母亲是单位集体户口,而父亲是外地户口,子女可以随母落户烟台集体户口,也可以随父落户外地家庭户口。新生儿只有父亲是集体户口,而母亲是外地户口的话,原则上父亲单位会建议新生儿须从母亲上外地户口,不能跟随父亲落集体户口。

  空挂集体户口无法为新生儿落户

  记者在市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到,因单位搬迁、破产、改制等原因造成的空挂集体户口(户主已消失),是无法为子女办理出生申报的。如父母双方均为空挂集体户口,则须将父母户口迁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后,新生儿方能办理出生申报。

扩展阅读

  记者从安徽省政府获悉,安徽省将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省将逐步剥离依附于户籍管理制度上的其他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户籍管理制度。

  安徽省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在省会城市市辖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3年、其他设区的市市辖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对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家人在就业地落户。凡自愿在安徽省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就业地或实际居住地。属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户口迁移不再设置任何限制条件。

  安徽省将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保护长期在城镇工作生活暂不具备或不愿意将户口迁入的暂住人口的权益。各地按照一定条件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条件又没有住房的人员落户。

  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安徽省将完善就业培训、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住房、城乡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完善医疗、养老保险制度等配套政策措施,为农民进城创造条件。

  安徽省强调,户籍制度改革要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现阶段,农村人口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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