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生育保险条例

时间:10-02编辑:佚名 工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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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生育保险条例最新或2022(历届)年,希望你认真阅读!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省政府颁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生育保险基金的统筹与管理

  第二条 在本市辖区内实行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即,全民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一律纳入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范围。

  第三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由企业或用工单位按企业工资总额0.9%的比例于每月上旬向当地 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企业缴纳的女职工生育保险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第四条 凡应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统筹的单位必须按时缴纳生育保险金。对逾期不缴者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纳入生育保险基金)。对弄虚作假隐瞒少缴的单位除追回款项外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第五条 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单位破产、关、停、并、转时应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转移或停保手续。单位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确有实际困难的应书面报社会保险机构经批准后方可缓缴但最多不能超过半。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按隶属关系实行市、县(市、区)两级统筹。已经进行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县(市、区)可按本办法进行修改逐步并轨。

  第七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收缴、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在银行专户储存银行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并入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

  第八条 社会保险机构按收缴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总额的2%提取管理费。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和管理费免征税、费。

  第九条 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加强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并接受当地财政、 审计、妇联、计生委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 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

  第十条 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一)连续工龄满一以上;(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费用当结清。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三条 对滥用职权侵犯生育女职工佥权益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璀该单位给予被侵害生育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佥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有关部门要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生育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贪污、挪用生育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贪污追究其刑事责任。构不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61月1日起执行。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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