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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你分得清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吗?,希望你认真阅读!
第一部分,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由来
产假工资,严格地说产假工资是计划时代的产物那时没有社保体系员工退休工资由劳动局审批所在企业支付;同样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待遇也由所在企业支付俗称产假工资有按生产前工资发放的有放基本工资的总之根据企业的状况及规定标准发放。
生育津贴,是社保体系中包含生育保险后的产物由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缴费基数及所在地区规定的缴费比例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生育后递交相应材料后由企业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经社保部门审批后发放至员工(也有地区发放至单位)。
第二部分,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区别
工资的概念,是指给普通劳力的报酬以劳动时间为基础来计算。换取员工依据合约或其他协议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
津贴的概念,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 津贴分配的唯一依据是劳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的优劣而不与劳动者劳动的技术业务水平及劳动成果直接对应和联系。 津贴不与技术业务水平及成果直接联系这就决定了它是一种补充性的工资分配形式。津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津贴具有相对均等分配的特点。
根据工资、津贴相应的概念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的货币形式称为生育津贴更为妥贴。
第三部分,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组成
一、产假工资的组成,基本工资其他(由各单位决定)报销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津贴,社保缴费数*享受月数
2.生育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生产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上年度本地区社会平圴工资的2%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生育津贴与实际工资的差异
了解了生育津贴的概念后相信没有人再问,员工享受了生育津贴后是否还要支付产假工资
1.哪么如何理解生育津贴与实际工资的差异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企业应以员工的实际工资为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故理论上员工享受的生育津贴待遇应等同于休产假前上班的正常工资。然而在实践中企业出于财务支付能力的考虑绝大多数采用最低基数;或考虑操作的方便采用高于最低基数的企业平均基数。因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员工实际拿到的生育津贴是企业的缴费基数有高于实际工资的但普遍低于实际工资。
2.如何主张生育津贴与实际工资的差额
有员工提出其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休产假前上班的正常工资此主张从法律上并无不妥应予支持。但在实践中员工因为在企业要待下去基本都予放弃只有离开企业因此事翻脸而算总帐的。但主张到底是采用直接仲裁主张此差额还是先申请补社保缴费基数本人咨询了本地的仲裁机构答复是,未接到此类主张即使有仲裁部门也因无法可依不予受理估计只有到法院去主张而且主张的理由必须是财产受损否则以社保的名义申请诉讼估计无功而返但问题是法院普遍对社会保险补缴及基数差异持回避态度。员工主张的难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