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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人均增幅6.5%(1)
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江苏最新或2022(历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天正式出台。
这是江苏省首次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人均增幅6.5%,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幅超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幅超5.5%。
新增养老金将于本月底发放到位。
今年是两类人员首次统筹调整养老金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 9 月底前落实到位。
过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
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将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这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 双轨制 " 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调整办法的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 45 元。
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每月增加 2.4 元,不足 36 元的按 36 元发给。
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
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 2.3% 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 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 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 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 7%、5.5% 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加发养老金
历年来,江苏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 70 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对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 年底前年满 70 周岁不足 75 周岁、年满 75 周岁不足 80 周岁以及年满 8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 30 元、40 元和 50 元;对于 最新或2022(历届)年 年底前年满 70 周岁不足 75 周岁、年满75 周岁不足 80 周岁以及年满 80 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 20 元、30 元和 40 元。
江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改革
基础“概念”
参保对象:涵盖三类人群
《办法》明确,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省级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省属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二是驻苏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是驻宁部队原已参加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事业单位和人员(原不属于纳入民政部门安置的人员),暂参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再按政策执行。
基数申报:每年申报缴费基数
每年年初参保单位应向省级经办机构申报本年度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省级经办机构暂按上年度核定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参保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重新核定并结算差额。
我省规定,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统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预算管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省财政给予补贴。
原标题: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出台
三个“不同”
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基数有别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国家和省规定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本人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国家和省规定的绩效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
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为本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未执行规范津补贴和未实施绩效工资的单位,其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暂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计算。
个人工资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改革前后,养老金支付项目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
(一)改革前已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基本退休(退职)费、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补贴(生活补贴)、历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
(二)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历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
(三)国家和省规定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
新老有别,“中人”设有过渡期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
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我省新《办法》规定,新老办法比对的十年“过渡期”内,单位或个人未足额缴纳职业年金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退休年龄时,需一次性补齐欠费后,再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关于职业年金
有两种领取选择
可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同步缴纳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缴费方式与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同。
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
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征收,征收的职业年金全部进入省级经办机构开设的省级职业年金归集户,按月将省级职业年金归集户中的职业年金全部归集到全省职业年金归集户,按照职业年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营。
参保人员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选择一次性将职业年金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有继承权;也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并享有继承权,发完为止。
本人一旦选择一种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江苏最新或2022(历届)年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
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或2022(历届)年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江苏透露发放养老金上调时间表养老金预计9月底补发到位。
今年上调的养老金何时到位,是退休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江苏今年调整的养老金,预计9月底补发到位。
今年4月份国家人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1日起,为最新或2022(历届)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最新或2022(历届)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这是我国连续第十二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今年上调的养老金预计9月底补发到位
现在已是7月中旬,但退休人员仍不见调整后的退休金,而往年一般4月份就会补发到位。
据悉目前,江苏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调整方案,并上报到国家财政部、人社部待批,批准后将在全省推开实施。
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补发的养老金会尽快发放到每个退休人员的银行卡或存折上。
7月15日
报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今年养老金调整工作之所以推迟,是考虑了机关事业单位。
此次调整是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江苏的企业退休职工已达640万人,月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达2460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涉及多少人,摸底的数字尚未公布。
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幅度由过去几年的10%左右下降到6.5%。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今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6.5%左右这个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
这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同样都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来调整,这也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
定额调整主要是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或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前的工作年限挂钩,同时也要与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
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多地透露养老金发放时间表
虽然多数省份的调整方案尚未出台,不过,北京、天津、浙江等一些地区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透露了养老金发放的时间表。
北京市人社局局长徐熙12日在12345热线接听市民来电时表示,今年北京将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此次增加的养老金从今年1月份补发,将于9月底发放到位。
天津市人社局近日在当地媒体上回复网友提问时透露,目前养老金增资方案正在审批过程中,预计9月底发放。
浙江省人社厅在其官网回复网友咨询时也表示,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浙江省调待方案已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待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
安徽省人社厅在其官网回复网友咨询时透露,由于今年首次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比较复杂,人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按时拟定安徽省今年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适时组织实施
并非每个退休人员养老金都涨6.5%
需要注意的是,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今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6.5%左右这个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而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6.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地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
李忠指出,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而且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所以这次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就需要充分地考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平衡,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还需要充分考虑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调整办法的衔接等因素,所以具体的各个地方企业的调整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办法可能会略有差异。
而且对于个人来说,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实际调整的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距。
最新或2022(历届)年江苏省退休金调整官方最新消息(3)
我省最新或2022(历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省最新或2022(历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同志就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今年是两类人员首次统筹调整养老金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
调整对象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1日起执行,整个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
过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
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将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这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调整办法的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 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
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
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7%、5.5%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加发养老金
历年来,我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对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