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如何

时间:11-15编辑:佚名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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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依照自己薪酬规范付出:五级为30个月,六级为26个月,七级为22个月,八级为18个月,九级为14个月,十级为10个月。

  由用人单位按月付出伤残补助金的,《法令》和本规则实施后,用人单位因封闭、破产、吊销等状况不能按月付出伤残补助金,应当一次性付出;用人单位虽能按月付出伤残补助金,但情愿一次性付出的,能够一次性付出,其规范为:1996年该统筹区域员工月均匀薪酬乘以《法令》规则的不一样伤残等级人员享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月数,减去已收取的伤残补助金总额。

  员工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在1996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时期发作工伤,已按规则收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不再从头计发。未按规则收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出。一次性付出有艰难的,用人单位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分期完结付出。规范为:工伤员工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前12个月均匀月缴费薪酬乘以《法令》规则的不一样伤残等级人员享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月数。

  一、工伤补偿核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规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1个月

  2.按月享用伤残补贴(按月付出)

  (1)一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90%

  (2)二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85%

  (3)三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80%

  (4)四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75%

  (注: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本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规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6个月

  2.伤残补贴

  (1)五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70%

  (2)六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60%

  (注:难以组织作业的工伤员工由用人单位依照月发给伤残补贴,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本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规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自己薪酬×13个月

  (2)八级伤残=自己薪酬×11个月

  (3)九级伤残=自己薪酬×9个月

  (4)十级伤残=自己薪酬×7个月

  劳作合同期满停止,或许员工自己提出免除劳作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详细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方法》第33条。

  (四)亡待遇规范

  1、丧葬补助金=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均匀薪酬×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规范

  爱人=工伤员工生前自己薪酬×40%,别的亲属=工伤员工生前自己薪酬×30%

  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逝世的,其直系亲属享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逝世的,其直系亲属能够享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作事端或在抢险救灾中不知所终的待遇规范

  1、员工因工外出时期发作事端或许在抢险救灾中不知所终的,从事端发作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薪酬。

  2、从第4个月起停发薪酬,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付出供养亲属抚恤金。

  3、日子有艰难的,能够预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员工被人民法院宣告逝世的,依照工伤保险法令第三十七条员工因工逝世的规则处理。

  二、补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补偿项目有以下几种状况:

  1、形成通常损伤(未到达残疾)的补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时期的膳食补助费、日子护理费、工伤时期的薪酬、交通食宿费。

  2、形成伤残的补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时期的膳食补助费、日子护理费、工伤时期的薪酬、交通食宿费、辅佐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

  3、形成逝世的补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员工不知所终的状况

  员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不知所终的补偿项目,要分不一样状况而定。员工没有被宣告逝世的,其直系亲属能够获得的补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日子有艰难的);员工被宣告逝世的,其直系亲属能够获得的补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不合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补偿方法

  第一条依据《工伤保险法令》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不合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许未经依法挂号、存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撤消营业执照或许吊销挂号、存案的单位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的员工,或许用人单位运用童工形成的伤残、逝世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有必要依照本方法的规则向伤残员工或许逝世员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许逝世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三条一次性补偿包含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的员工或童工在医治时期的费用和一次性补偿金。一次性补偿金数额应当在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的员工或童工逝世或许经劳作能力判定后断定。

  劳作能力判定依照属地原则由单位地点地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办理。劳作能力判定费用由伤亡员工或童工地点单位付出。

  第四条员工或童工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在劳作能力判定之前进行医治时期的日子费依照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均匀薪酬规范断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时期的膳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依照《工伤保险法令》规则的规范和规模断定,并悉数由伤残员工或童工地点单位付出。

  第五条一次性补偿金依照以下规范付出:一级伤残的为补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补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补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补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补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补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补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补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补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补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补偿基数,是指单位地点工伤保险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年均匀薪酬。

  第六条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形成逝世的,依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付出一次性补偿金,并依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付出丧葬补助等别的补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付出一次性补偿的,伤残员工或许逝世员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许逝世童工的近亲属能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验事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期限改正。

  第八条伤残员工或许逝世员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许逝世童工的近亲属就补偿数额与单位发作争议的,依照劳作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则处理。

  第九条本方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劳作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公布的《不合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补偿方法》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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