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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读一本书、品味人生路”,最近认真读了《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收获颇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细节决定成败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1】细节决定成败心得体会
书中运用各种成功和失败的案例来告诉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大到一个国家、单位,小到一个家庭或者个人,如果他想发展壮大,想要成功或者有所成就,都必须从每个细小的环节做起。只有每个环节,每个部位,每个点都做的非常到位,才能使它正常运转,才会不断的发展壮大。
细节又是平凡而具体的,人们的往往一句话、一个动作都会体现出一个人工作上的负责态度,有些细节会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脑海中,留下终生难忘的印象;有些细节则会改变事物的发展方向,使人们的命运发生转变。细节对个人来说,体现着素质;细节对一个单位或部门来说,代表着形象;细节对事业来说,则决定着成败。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从各个方面,由浅入深,从思想观念出发,到细节的产生的差距,忽视细节的代价,由细节的本质到细节的积累。
清清楚楚,淋漓尽致的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全新的观念,从做人,做事,做管理,处处体现了细节的重要性。而“细节”又是一个多么容易被忽视的字眼啊,在表面风光的背后,有谁会真正注意到细节的存在和影响呢?而要真正做到对每一件事都细致入微,周全考虑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如书中所说的注意细节其实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是靠日积月累培养出来的。谈到日积月累,就不能不涉及到习惯,因为人的行为的95%都是受习惯影响的,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素质。就我个人而言,在长期的地税工作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的同时,也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那就是多倾听纳税人的心声。在从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的七年时间里,也是至始至终从缴费人的角度出发,他们的每一次咨询业务我都会把他们的问题写在笔记本上,然后对问题定期进行归纳,看他们最关注的是那一方面的业务,然后自己对照问题去找政策依据,将政策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当他们再来的时候,就会得到他们想要的答案,做到使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同时,我发现缴费人最关心的还不是要缴多少费,往往最关心的是有什么优惠政策,所以在缴费人每一次缴费还是咨询业务时都会把优惠政策说一下,使缴费人心里有底,每年的税费宣传活动中都会将优惠政策作为一个重点。所以说细节就是一种习惯。香港商业巨子李嘉诚先生就在一次讲学中说道:“栽种思想,成就行为;栽种行为,成就习惯;栽种习惯,成就性格;栽种性格,成就命运。”可见“注重细节”这个行为习惯的日积月累对人的影响。一个好的习惯往往需要引导,如我们的税管员每天写工作日志就是一个好习惯,往往是对一天工作的小结。
因机构改革的原因,今年8月份自己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从事后勤工作,感觉对自己是一个新的挑战,同事们都调侃说“你现在到了后勤工作,可要把你的酒量练大哟”,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从事后勤工作就是一个服务员,就是服务好集体、服务好领导、服务好单位、服务好客人,要注意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必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注重每一个细节。古人有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一个成功的人必定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因为细节往往反映一个人的品质和操守,直接关系到别人对自己以及自己管理团队的客观评价.而做好细节的功夫往往又都在平时自己的一言一行,作为一名地税的中层干部,我们要开放心灵,科学发展,要把工作做细,把措施落实到各信方面和各个具体环节,更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小处着手,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做精益求真,不折不扣的执行者。
【2】细节决定成败心得体会
进法院工作已有几年了,一路走来,从一个非法学专业的门外汉,在法官的指导下逐渐成长起来,对于如何做好一名称职的书记员,总结了一点个人心得,与大家分享,希望在今后能有所提高,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一、素质方面
(一)责任意识。书记员肩负着做好审理案件的审判辅助性工作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们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作为一名书记员必须感到责任的重大,案件审判来不得丝毫马虎,书记员应在工作中注意每一个细节,可以说细节决定成败,在某种程度上责任也胜于能力,所以我认为责任心是作为书记员的最基本的要求。
(二)独立和团结意识。独立是书记员的主观能动意识,而团结指的是位于团体中应配合法官、团结同事共同把工作做好。在团结方面,我深有体会,平常我们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比如案件的退费手续办理、执行保全衔接、案件送检归档这都需要我们与其他部门同事沟通、交流与协作。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要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但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对每一个案件的进度应该做到心中有数,除了法官应该做的工作之外,其余的工作书记员应主动完成,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虽然我们现在只是书记员,但我们应在平时就学习法官们的审判技巧,领悟他们的审判思路,寻找案件中的共性,勤总结。不怕做不好,只怕不主动,主动做事、主动总结这是我们如何做好一件事的决定条件。
(三)书记员了解法官的特点的意识。每个法官问话、语言表述等都有不同。例如,在制作笔录时,要主动向法官了解其办案的具体计划,要认真阅读有关的案件材料(例如,我们今天需要外出做一个调查笔录,去之前就要向法官了解调查的目的,是针对案件的哪一部分争议做调查,这样在调查的时候就可以根据法官对重要事实部分发问的意图,区分重点和一般,从而有针对性的总结记录,写出完整、准确的笔录。而不是在一旁坐着听,等到法官谈完话还不知道要记什么,怎么去记录,等着法官来指导我们去做记录,这样会影响办案的效率。)在协助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时,不同的法官语言组织的习惯都是不一样的,一份调解书有的法官可能对于审理查明部分表述比较严格,有的法官对于调解的案件在调解书中可作对于案件事实不作表述的陈述,因此需要根据不同法官的习惯,制作对应不同法官的模板,这样既体现了不同法官的审判风格,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业务技能
(一)庭前准备工作,首先对本庭室的业务流程应了如指掌,从而帮助法官尽早结案。例如,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如应诉文书送达、答辩状送达、庭审记录、庭审光碟刻录、询(讯)问笔录记录、调查记录记录、执行笔录记录和查封、扣押财产笔录记录、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打印和核对及送达、案卷的整理、影像卷挂载、装订、归档等,其过程纷繁复杂。案子进行到哪一个环节,书记员应心中有数,不用法官提醒,并积极配合法官做好相关其他事务。例如在应诉材料的送达时候,我习惯先送达各被告再送达原告,因为有时候外地被告在邮寄送达的过程中因地址不准确而无法送达,前期的送达时间较长,如无法送达被退回,我们会需举证期限的原因重新排期,如果先送达原告而被告未能及时送达的话,等我们更改庭期送达被告后仍需要再次送达原告,这样就增加了工作的反复性。有时候我们对于可以电话通知到被告进行直接送达,需要当事人来法院领取相关应诉材料,在电话通知的时候,不能以商量的语气而是应直接告知他们什么时候来拿,大家手中的案件都很多,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一个被告天天打电话问其什么时候有时间来法院领取材料,这样我们的工作就很被动了。在刑事案件中,例如案子来了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前及时给法警送提票、宣判之后如果不上诉10天之后下达执行通知书这些基本型工作,我们一般都在这之前就应该不需要法官提醒将这些材料做好及时送达,执行通知书可以提前一天打好,到案件生效后直接送达就可以了,这些等等之类的工作都是不需要法官操心的工作。为了提醒自己不忘记每天要做的事情,可以在记事本上记录还有哪些工作没有完成、法官交代的事情,做完一项划掉一项,这样不仅可以从记事本中看出作了哪些事情没有,也可以了解自己的工作量,工作起来就会有条不紊。
(二)庭审中的工作。
1、庭审笔录是书记员最重要的本职工作,我们书记员不是录音机,不可能也完全没有必要把庭审中的所有发言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在制作笔录前必须要先了解案情,对担任记录的案件,应首先阅卷,在阅卷的时候,我习惯将案件先整理一遍,将诉状、证据、及原被告的身份信息材料、授权委托材料归为一类,相关应诉通知、传票类材料、送达回证归为一类,一方面可以方便笔录的制作,一方面可以方便法官在庭审时核对当事人信息、查找相关证据。刑事案件中一定要阅读侦查卷,里面的很多询问笔录涉及的当事人姓名和地点,在开庭时都是很重要的,如果不能了解案情,庭审中的记录肯定是事倍功半、错漏百出。每次开庭前都应阅卷,无论案情是简单还是复杂都要了解其争议焦点,这样在开庭记录时以便做到快速总结、分析,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开庭笔录的制作不仅仅是对把证据名称和证明目的输到笔录里面,而是要对这些证据有记忆,这样才能避免出现庭审中涉及某类证据中出现的数额、人名等出现多音字笔误等记录错误的现象。对于庭审中可能涉及的时间、地点、人名、证据、专用词语、法官可能问到的问题都做摘要。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会导致一旦出现多当事人,庭审记录分不清,可能造成张冠李戴的情况发生。另外平时一定要提升记录速度,提升记录速度的方法主要就是多练,记录越快才能更全面地记下整个诉讼活动,不漏落、不出错。如果没有学习特别的快速输入法,我个人认为金山打字的练习完全可以起到提高速度的作用,现在我们大部分人都使用的是搜狗输入法,搜狗的优点就在于其有联想、记忆的功能,平时我们庭审中涉及的一些专用词语在记录过一遍后都有记忆,只要我们正确的使用键盘指法,加强熟练度的操作,运用搜狗输入法是可以较为完整的记录庭审情况的。庭审结束后,注意完善笔录,并确定每一个参加庭审的人员的笔录核对及签字。
2、庭审笔录中常见疏漏
庭审笔录一般性问题。
(1)书写问题。记录有些字不会写、错字严重、案件中涉及当事人姓名错误等问题。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往往会庭审记录的失真,甚至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如果遇到庭审中涉及当事人的姓名不会,可以以同音字代替,待庭审结束后在笔录校对的时候跟双方代理人核对姓名的用字,尽量不要待打印出来后,手动更改。这也就体现了庭前阅卷的重要性。
(2)程序混乱,没有按照庭审程序进行记录。一般而言,庭审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诉、调解四个部分。有的笔录从开始到庭审完毕,程序不是很清晰。在记录中,要用清楚的文字记载体现庭审的层次与顺序的内容,如使用“现在”、“转入”、“结束”等时间性和阶段性较强的用语就使得记录层次分明、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概括能力差。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大多不是接受过专门培训的法律工作者,很难要求其用法言法语来表达自己的意愿。相反,很多当事人会陈述一些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这就需要书记员从当事人的话语中提炼出与本案有关的、并且能表达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语言。
3、庭审记录工作中的技巧
(1)合理取舍的方法。是指根据发言的中心内容和案情类型所决定的重点内容,应予优先、准确、详细记录的方法。这个时候就应该从案件的整体角度来考虑,例如,如果案件类型为诉讼时效争议,那么涉及起算时间、届满时间、期间、权利主张时间的内容的,对于不动产案件,不动产的由来、权属以及历史和目前的变动情况;对于侵权赔偿的案件,损害或者侵权的事实、过程、过错责任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结果(包括伤情、程度、医疗、护理、交通等法律规定的项目费用)以及双方对赔偿数额的意见;关于债务案件,债务的由来和形成情况(即何时何地、何种方式形成的债务)以及双方在债的发生过程中达成协议或者约定的情况;关于离婚的案件,要着重记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基础情况、婚姻缔结的过程、生育情况、财产形成的情况、离婚的真正原因、矛盾的焦点以及双方对共同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的意见等等就是记录的重点,应准确详细记录。
(2)舍问取答法。在问话与答话没有时间全部记录的情况下,优先记录答话,事后再补记问话。因为提问主要是起到引导作用,当事人的答案才是庭审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
(3)闲时补记法。在庭审节奏放缓或者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隙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或者利用这段时间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
(4)归纳整理法。是指在发言人的陈述缺乏条理性,意思表达混乱或者内容分散时,记录人总结、整理、归纳出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中心意思予以记录的方法。例如,将庭审中连续一问一答内容归纳成较为完整的前后问答。
(5)掌握习惯法。对于法官反复问的问题一定要记,有的法官在被告答辩后会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书记员的记录可以围绕争议焦点记录。在庭审当中,法官与书记员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习惯和风格,作为书记员应当与法官沟通,并通过梳理与总结,掌握法官的审判风格和习惯,以保证合作顺利。
4、休庭核对笔录阶段的问题。
(1)笔录中涂改处没有当事人签章或捺印。对庭审笔录中当事人阅看后,有正当理由要求补充或更正的地方,书记员在补充或更正之外,需要当事人在补充更正的地方签名、日期。
(2)签名不完整。庭审结束后,可能由于参加庭审人员众多、秩序混乱等原因,导致签名不完整,庭审结束后一定要提醒当事人签字后离开。
(3)刑事案件凡是被告人(无论是被关押的还是没有被关押的)要求签名的,没有加盖被告人的手印,笔录中有改动了的,也没有加盖手印。这些都是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盖被告人的手印。
三、裁判文书校对、宣判及送达、归档工作。一个案件经过依法审理后产生的判决具有法律的严肃性,书记员应当重视宣判、送达工作的及时性。特别是审限即将届满的案子,更应当注意及时宣判和送达。宣判后,应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及期限,并进行记录。
(一)裁判文书校对应遵循忠于原稿原则,与原稿完全一致,校对稿上的文字、标点、段落、格式等内容。还要有善于发现错误的能力。书记员在进行校对的过程中,要具备“揪错”的敏感性,善于发现原稿上文字、标点、语句的错漏或内容上的疑点。书记员认为原稿有错漏或疑点的,应及时向拟稿人或原稿签发人提出,由拟稿人或原稿签发人审查,并决定是否修改。
( 二)校对工作的一般步骤和注意事项
1、对校对稿进行校对。
首次对校对稿进行校对,可采取“唱校法”,即由两人各执一稿,一唱一校。唱校人应将原稿的字、词、句和标点符号朗读清楚、准确,遇有容易混淆、生僻、同音的字词要着重说明;遇有空行、齐行、另页也要说明。校件人要集中精神听清阅读,发现稿件有错漏的,应予以标注或更改。
唱校完毕,对校对稿通篇审阅,检查是否有内容上的遗漏和表达上的错误,并重点核对首部、案号、当事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立案、开庭时间、判决主文、特别是文书中存在时间、地点、金额、审判员、落款日期等部分内容。例如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及损害赔偿的计算,应着重校对,计算方法也应该有所掌握。判决书最后落款日期为签发日期等
2、对打印稿进行校对。
打印稿印出后,书记员依照原稿对其进行校对。原稿修改的内容,应当格外注意核对无误。 一般以一个句子一个句子校对为宜。
3、对裁判文书进行检查。
裁判文书印出后送达之前,书记员依照付印稿检查有无因印刷技术原因造成的错漏。
四、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诉讼活动一结束,就应当装订与归档。
记载案件审理过程的文书和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都属诉讼卷宗的立卷范围,注意平时收集诉讼文书,签发的审批表等材料按照案件办理流程按时按步骤签发,做到及时收集,手续完备。不要等到装卷的时候采取补签。装订中,票据需要整齐粘贴;有铅笔、蓝色、红色笔记的材料需复印装订;损坏的文件应进行修补和复制;将褪色的、不便长期保存的文件进行复印;如果材料没有A4纸大小的需要粘贴在A4纸上;不能将卷内文字材料订入装订线内;若遇文字材料太靠左边,则应另行黏贴一张空白纸后再行装订,以保证卷内文字材料完整;剔除卷宗中金属物,比如订书针,回形针、大头针,如果在装卷时不及时剔除,有可能在扫描时造成纸张的损坏;证据中非原件的材料需加盖核对无异。卷宗装订完成后就可以送检归档。
案卷的装订是为了使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不致混乱和丢失,如果装订不当,就会影响案卷质量及档案的保管、利用。案件送达后就应该及时整理案卷,待生效后装订归档。每送达一个案件,就可以整理卷宗,整理一本卷宗的时间很快,这样就不会造成案件长期积压导致的大批量装卷,尽量做到结一案清一案。遇到系列案件,可以一天做某一件事情,一天补齐应诉材料、一天整理案件顺序、一天编写页码等分步骤完成。
勤补拙苦作身永学毋惰,只要有“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责任与信仰,在平凡的岗位中散发自己的光和热,就会使自己的青春散发出别样的光芒。
【3】细节决定成败心得体会
《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管理、咨询工作的实践专著,内容丰富,资料夯实。这本书强调的是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也体现了党中央提出的“求真务实”的精神。这本书不但对企业管理有用,也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服务发展、强化执法、树立形象的法宝。经过仔细的阅读、分析、思考和反思,书里的“态度”、“小事”与“细节”这三个词逐渐在我的脑海里沉淀下来,展开来讲就是“态度决定一切、小事成就大事、细节决定成败”。
一、态度决定一切
“态度决定一切”本身也是一本书的书名,其所讲的态度主要是强调了积极的态度和信念的重要性,认为攻坚克难时有积极的态度和坚强的信念远比单纯拥有才能更重要。我这里讲的态度主要是指对待小事和细节的态度。正如汪中求先生所讲,“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是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鸡毛蒜皮。但这些就是工作,就是生活,是成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比如,我们工商行政管理的一些工作也是如此,面对的是众多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照、年检、检查都是一些细碎、繁杂的小事。每一个工作人员所做的都是点点滴滴,但如果有一个环节做得不到位、不仔细,就会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社会中的整体形象。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讲到,中国绝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类规章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有这样一个例子,如果让日本员工每天擦遍桌子,他们一定会一丝不苟地每天擦遍,而我们中国的员工第一天会擦遍,第二天也会擦遍,可是第三天就可能不会擦遍,到后来很可能就不擦了。从这个例子说明,日本的管理制度并不比我们好多少,但他们管理起来就是不折不扣,非常严格、认真,因为他们说到做到,不论多细的要求,定能执行不误,我们却不然。我想这就是一个态度问题。结合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际,我们也有很多规章制度,但是执行起来总是要走样,不能完全按规章制度执行。比如,上下班、请假制度,会议纪律等。这对一个单位来讲是最小的制度,这些问题实际上也都是一些小事细节上的问题,但总是有人做不到。其实这些事情对个人来说是很小的事情,迟到几分钟也不会影响工作,但是对一个单位来讲是整个单位的精神面貌。如果一个单位连这么一点小事也管不好,那么谈什么其他管理,但这些管理只靠几个人管理是管不好的,是要靠大家自觉遵守的,注意到了这些细小环节,才能管理好。如果每个人都做好了,做到了这些细小事情,关注到这些细小环节,那么整个单位的精神面貌也就焕然一新了。去年我刚到双鸭山工作时,对此深有感触,在机关纪律上,实行了早会制度,每天早上8点点名,坚持了一年,现在看,效果很好,机关纪律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变。
二、小事成就大事
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不值得定律”,其大意就是在潜意识中,人们习惯于对要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做一个值得或不值得的评价,不值得做的事情也就不值得做或不值得做好。这是我们人类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个人性的弱点。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在的社会发展状况与以前已大不相同。在过去的农耕社会,“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个人的小事与他人关系不大。但在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合作越来越强,节奏越来越快。一个人在单位中如果不把自己的小事做好,在环环相扣的工作中,它不断地被放大,那么这件小事就早已不再是微不足道的了,最终可能会酿成整个单位的悲剧,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所以,当今社会,必须要克服“不值得定律”这一人性的弱点,充分重视成就大事的小事。古人云:“治大国如烹小鲜”。又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引申开来,就是做大事之前必须做好小事。周恩来总理经常强调“关照小事,成就大事”。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温家宝总理说:“中国有13亿人口,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那就成为很大很大的问题……”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小事”对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性。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项工作要想做好,要想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中得到满意,必须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位才行。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关系到管理相对人的切身利益问题,整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的大问题。因此我们要积积倡导花大力气做好小事情,把小事做细。
三、细节决定成败
本书中的“细节决定成败”这个观点,我想首先应该明确其并不是否定了战略或宏观的重要性。“细节决定成败”和“战略决定成败”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并列的关系。战略固然决定成败,但战略的执行也同样决定成败。在当今过分强调战略制定和宏观规划,忽视战略执行和规划实施的特殊时期,强调细节无疑会使人们更加清醒而全面地认识问题。因此我认为从这个角度来讲的“细节决定成败”这个观点的现实意义十分重大。归纳起来我有三点感触:一是注重细节是开展廉政防范风险的前提。对此我们紧紧围绕证、案、照、费等关键岗位,结合这些岗位的工作职责,从单位“有哪些权力”、“薄弱环节在哪里”、“自由裁量权有多大”、“如何监督和制约”等四个方面入手,按照权力运行的轨迹进行了逐一梳理,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政务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运行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实行风险监控,有效预警、量化考核、效能督查。确保权力运行的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做到人人有岗,岗岗有责,职责清晰,责任明确,进一步提高了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对细微环节的管理,从微观上说是做小事,从宏观说,就是对整体风险的有效防范。二是注重细节是工商部门提升服务质量的保障。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打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我们积极从细微处入手,进驻了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并以此为平台,在各基层单位分别设立了敞开式办事大厅或办事窗口。相关业务全部拿到大厅集中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设立了服务国企改革、招商引资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绿色通道”。做到了“四不让”:即不让政策在我手中截留,不让失误在我手中发生,不让时间在我手中浪费,不让办事者在我这里受到冷遇。开展了全员军训,对干部职工从仪表着装、文明用语、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三是注重细节是工商管理人员修养心性的法宝。身为一名工商局的领导干部,做好细节工作将是我的首要任务。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注重细节会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能培养安静、踏实、谨慎、求真的作风,这对于我们领导干部修养心性大有裨益。在具体工作中,我想:要善于以小见大,从平淡无奇的琐事中参悟深邃的哲理,把处理琐碎的小事当作是积累经验的过程,当作是做一番宏图伟业的准备。
这就是我读《细节决定成败》的心得体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把小事做细,会使我们的工作和人生更加完美。即:“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最后我想用托尔斯泰曾说过的一句话结束我的体会:一个人的价值不是以数量而是以他的深度来衡量的,成功者的共同特点,就是能做小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