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基层干部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时间:11-23编辑:佚名 党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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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不能乱用的,必须按照规范用权,严格按法办事,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基层干部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1】基层干部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近日,县发改委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共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安徽省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十不准”(试行)》、省纪委《关于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争做守纪模范、争当执纪尖兵的通知》,结合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三个方面,谈谈自身的心得体会。

  一、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及《安徽省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十不准”(试行)》具体规定,要求我们纪检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切实做到“十不准”。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既要遵守成文的刚性纪律,也要遵守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思想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深入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做个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二、不断强化政治廉政理论学习

  作为纪检工作人员必须要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所以,必须加强政治廉政理论和政策学习。“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不准公开发表或附和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违反请示报告制度尤其是个人有关事项和离开工作驻地报告制度……”通过学习不仅要增强自身严于律己的自觉性,同时,还要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工作,解决机关存在纪律松弛、作风漂浮等不廉洁问题,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勤政廉政意识。只有深入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水平。正是自身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淡薄,导致小毛病、小错误没有得到及时纠正,逐渐演变成大问题、大错误,“长堤溃蚁穴,君子慎其微。”

  三、坚决做好遵纪守法带头人

  作为委纪检组长既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还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责。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要经得起别人监督的要求,纪检组长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克服为难情绪,坚决做到“三要”。一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及国家法律法规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二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监督;三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不作为、乱作为及懒政庸政怠政等作风建设为重点。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为辅助,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确保我委发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

  【2】基层干部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本人对“严以用权”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下面谈谈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一、严以用权,做用法的模范

  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不能乱用的,必须按照规范用权,严格按法办事,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毫无例外,人大机关的领导干部必须依法用权。作为人大工作者,不仅仅要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做用法的模范,坚持法治思维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职责意识,塑造全民的法律信仰,推动法治进程,用自己的行动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做用法的模范就要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依程序工作,坚持正义和民主。我们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及时为党委决策和人大决定提供依据,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做用法的模范就要始终把理论学习摆在首位,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拓展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领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博闻善学,夯实理论功底。张德江委员长强调:“加强学习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把加强学习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这就要求人大工作者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和理解,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各种人大知识和程序、宪法及法律法规,做到知法、用法、护法,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做用法的模范就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积极引导广大人大代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正确履行代表义务和权利,充分发挥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做用法的模范就要在法治宣传上大有作为。为进一步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观念,我们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武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能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牢固树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和维护法律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严以用权,对党忠诚

  严以用权就是要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因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要忠诚于人民;而我们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者,我们要忠诚于党,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

  对党忠诚就要牢记为人民用权。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我们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牢记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的观念,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尽心竭力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不能用来为个人和小集团谋取利益、搞特权。

  对党忠诚就要牢记走群众路线。人民群众是党的事业取得成功的力量源泉,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对党忠诚就要牢记为人民谋利益。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利益。有些领导干部个人利益至上,忘记了维护人民的利益,甚至损害群众的利益,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们要引以为戒。

  三、严以用权,干净做事  

严以用权就是要干净做事。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就必须为人民做事,就不能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是为人之道,也是党纪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心有戒尺,干净做事,廉洁律已、廉洁用权。我们要始终牢记总书记的要求。

  干净做事就要筑牢思想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人是很容易犯错误的,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把自己送进监狱。当前社会上各种诱惑很多,陷阱很多,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领导干部要学会自我保护,做事要小心谨慎,交友不能大意,最重要的是不能有贪欲之心、侥幸之心。任何栽跟头的领导干部都是私心太重,把钱看得太重,心中不干净,手脚就不干净。

  要保证干净做事,除了自律,还需要自觉接受人家的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好处。人都有弱点,如果能借助外力控制,也是一种良方。

  四、严以用权,敢于担当

  严以用权就是要履行职责,敢于担当。权力和责任是紧紧相连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敢于担当就是敢做事、敢创新、敢为人民挑重担,就是高标准履职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多次强调责任重于泰山,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能够担当,并对提高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这对于新形势下提高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心,更好地肩负起使命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敢于担当就要树立无私的思想。担当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因此必须无私,无私才能无畏,无畏才敢担当。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就要以天下为公、为人民担责,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敢于担当就要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过不了廉政关,就没有担当可言。领导干部要带头讲修养、讲道德,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只有自己心正、身正、骨头硬,才能有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底气和胆气。

  敢于担当就要练就过硬的本领。领导干部要提高科学决策的本领,善于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来观察和分析问题,进行正确的、有效的决策。要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按规律办事才能无往而不胜。领导干部如果没有本事,只会拍拍脑袋、动动嘴巴、做做样子,就是空担当、乱担当,对老百姓毫无益处,这样的领导就是摆设。

  五、个人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本人找出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精神状态不佳,缺少爱岗敬业的激情和奋斗精神。对研究解决本职工作中的新情况,懒于深入钻研,懒于探寻规律和探索创新,不愿意努力付出辛劳和承担责任。不注意学习,工作安于现状,得过且过。被动应付多、主动作为少。

  这些表现来源于缺少敢于担当精神:总认为自己年龄大了,以前付出太多,该休息休息了;人大的事又不是急难险重的任务,能拖就拖吧,到点了就交差了事;以前自己没轻松过,看到现在有些人生活很快乐,也想乘还不太老早点享受,享乐主义思想影响了工作质量。

  努力方向:重新振作起来,像年轻人一样对工作充满热情。努力做好领导布置的工作,还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在工作上取得新的成绩。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在理论上占领制高点,在实践上扑到最基层,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形成调研成果,为常委会做出更好的成绩。

  【3】基层干部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的法制素质有所提高,我们的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们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我是一名思想品德学科的课任教师,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我更加认识到要真正做到学好法用好法普好法。通过教学实践,有以下几点感想和体会:

  一、学好法用好法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其次,本职工作的需要。我的本职工作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作为思想品德学科教师,要充分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近几年来,为提高学生的法律水平,增强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响应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要求,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宣传活动。作为一名思品教师,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二、要会正确的学法、用法和普法。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学什么法,要有针对性的学,不能盲目的学。针对我个人的工作,我重点加强了《教师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教师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我又及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开展青少年维权等方面知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三、用好法律知识是管理和推进各项工作的保障。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实践是理论的体现。只有将学法和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要提高法制学习的实效性。首先要做到学法与依法决策相结合。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加强法制才能开展好相关工作,这也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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