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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无需再回到转出医院审核报销。
此前由于转外就诊后医疗费用由转出医院报销,并占用医院的医保预算指标,医院认为有能力治疗而不给转,参保人员认为外地医院水平高而坚决要转外,一方坚持不转,另一方坚决要转,造成医保病人“转外难”,医患双方对此反映较大。另外,由于各地政策、管理不同,外地医院难以按我市医保规定执行,将外地参保人员作为自费病人,且医疗费用需先垫付后再报销,由此引发看病贵、报销低、负担重等一系列问题。同时,外地就医也是目前医保监管的薄弱环节,不利于对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此次转外地就诊政策的调整,将有效缓解参保人员转外地就诊矛盾,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说。
转外地就诊注意事项
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昨日提醒,参保人员转外地就诊的整体待遇明显低于在本市就医的报销水平,确实因为病情需要转外地就诊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本市医保报销特别是转外地就诊报销政策;
2.确需转诊的最好办理转外地就诊手续;
3.选择外地特约或非特约医院、外地三级以上医院就诊;
4.在外地就诊时尽量选用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5.就诊过程中注意保管好有效报销凭证;
6.转诊结束后及时报销医疗费用。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服务热线12333,市医保结算中心业务科85018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