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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最新计生政策解读泉州计划生育新政策全面放开是由朽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计划生育新政策,
泉州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单独两孩”新政自条例公布之日起启动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此次条例修正案修正的主要内容是,
一、将原条例第九条关于一对夫妻已有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中,第一款第(一)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删去“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将第十条关于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有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中“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规定删除。
〓、明确再生育审批时限将原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
三、明确对独生子女的界定在条例修正案第七章附则部分增加一条,“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四、“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应同时具备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的三个条件。
五、“单独两孩”的审批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具体步骤是,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二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将全部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具体办理事宜也可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