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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综合-军官、士官、军嫂探亲休假规定及路费发放标准】,你可以了解到以下信息,
1、军人的探亲休假路费发放标准
2、军嫂的探亲相关规定及路费发放规定
3、军官的探亲休假规定
4、士官的探亲休假规定
信息来源,
1、关于调整军队探亲路费发放办法的通知、2、军官休假探亲规定、3、士官休假探亲规定、4、解放军报
政策规定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1、义务兵能否享受探亲规定,
义务兵不享受正常探亲规定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探亲的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其往返车船费可以报销。
2、未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探望父母的假期为20天(旅、团以下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30天)。原则上每1次若因战备和工作需要当不能探亲的可以两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2)利用探望父母的假期一并回家结婚的假期为30天。
3、已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夫妻分居的双方每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假期为40天。(均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
(2)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的干部每探望爱人一次每4探望父母亲一次。
(3)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探望父母一次。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调动工作其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只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时间为30天。在一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原则上一次给假45天。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一次探亲假为20天并一般应在第4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中的任何一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休假重点
①内务条令规定,对符合探亲假(休假)条件的军官和士兵应当根据部队任务、人员在位率和工作情况分批给予安排。
②部队副团职以上军官探亲休假由直接首长批准正营职以下军官由旅(团)的首长批准;机关、院校的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士兵由营的首长批准并报旅(团)备案。
③服现役不满20的军官每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以上的军官每休假30天;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军官每休假天数另有规定。
④休假、探亲当安排不得跨年度累计。
⑤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直接从地方招收的士官毕业或入伍当不安排休假(或探亲)。义务兵不安排休假(或探亲)。
⑥内务条令规定,严禁擅自派遣军用车辆用于探亲、休假、旅游。
⑦军官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探亲、休假或者在休假、探亲期间被召回未能安排补休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人底基本工资标准给予相当未休天数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
⑧内务条令、军官休假探亲规定、士官休假探亲规定是军人休假的基本遵循不得设立“土政策”另搞一套。
具体政策信息
一、探亲休假路费发放标准
最新的探亲休假路费发放标准在经过了调整是以我军现行的探亲待遇制度为依据对交通费、中转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等发放办法进行了调整。
人员范围,包括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士官、供给制学员和来队家属。
调整内容,
一是调整计发办法。
交通费采取以探亲里程和全军统一的综合运价标准为依据的计发办法不再与官兵具体乘坐车次、席位相挂钩。
中转住宿费明确对受交通条件限制、途中必须中转住宿的人员采却规定的天数和标准计发的办法;
途中伙食补助费对驻边防和西藏地区部队干部、士官从部队驻地到火车站或飞机场途中以及供给制学员探亲途中采却实际在途天数和标准计发的办法。
二是统一计发标准。
依据近来国家铁路公路的运输价格、官兵实际探亲路费开支水平等情况我们对官兵和来队家属探亲路费定额进行了反复测算制定了探亲路费的计发标准。
交通费探亲里程200公里以内的不区分人员类别每百公里50元;超过200公里的部分干部、士官、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25元供给制学员、非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18元。
中转住宿费干部每人每天1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
途中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符合乘坐飞机探亲的人员其乘坐飞机的区段仍实行按实计发的办法。
三是规范管理办法。
这次调整统一了发放程序明确基层财务部门要按照审核探亲条件、核定探亲里程、计算探亲路费、公示有关信息、处理反馈意见、按时发放费用六个步骤组织实施确保探亲路费发放的公正性;
统一了发放手段规定探亲路费要使用全军统一的管理系统计发以提高发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统一了发放时间为避免人员调动重发或漏发官兵探亲路费的发放时间统一规定为每3月份来队家属的探亲路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凭有关证明由部队按季度集中发放。
新的发放办法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着眼制度创新。这次调整将探亲路费保障与具体乘坐的车次、席位、票价脱钩以探亲里程和综合运价为依据计发交通费用比较好地适应了国家交通运输工具多元化、价格市场化的形势保障模式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水平有所提高。实行新的办法后全军各类人员探亲路费保障水平将有所提高干部、士官平均增长10%左右来队家属平均增长20%左右探亲里程较远的官兵增幅更大一些军委总部为支持这项制度调整专项安排经费数亿元。
三是体现政策倾斜。新办法对边海防部队的探亲路费保障给予了倾斜规定边海防官兵来队家属交通费按干部士官标准计发子女按家属探亲路费的一半计发。
四是手续更为简便。这次调整改变了过去逐人逐车次审核报销的办法有利于比较快捷地实施保障减少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二、干部探亲休假规定
探亲路费是军队和地方通用的费用名称。一般是指国家机关、企业务业单位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探亲假期内由国家按标准报销的探亲往返车船费和必要的住宿费。军事系统的探亲路费是指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职工在中央军委和四总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由军队按标准发放的车船费和必要的住宿费。按国家和军队的规定探亲人员一般不得报销乘坐飞机的费用但是对驻西藏、新疆部队的干部、战士、家属探亲的交通费有特殊的规定;在指定的航线和城市之间乘坐飞机的可以报销飞机票价的全部或50%。根据总后勤部颁发的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探亲路费由各级后勤财务部门分管全部实行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探亲路费是-项福利性开支它涉及到每一个干部、战士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是个经常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
军队干部探亲路费标准规定
中队干部探亲路费报销标准规定按已婚干部和未婚干部两种类型情况区分。
(1)已婚干部探亲路费报销标准规定是,
①干部爱人未随军的每可探亲一次往返车船费由部队报销;其爱人每也可来队一次往返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凭地方单位证明可由部队报销。
②夫妻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探望父母每41次往返车船费由部队报销。
③干部与父母、爱人分别以住三地、干部可每探望爱人1次海4探望父母1次往返车船费由部队报销;干部父母有一方与干部或爱人居住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公费探望父母待遇。
④夫妻在一地生活的干部调动工作因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只准夫妻一方亨受公费探亲的待遇。
(2)未婚干部探亲路费报销标准规定是,
①未婚干部探望父母每一次往返车船费由部队报销。
②未婚干部利用探望父以的探亲假一并回家结婚的往返车船的准予报销但当不再报销探望爱人的车船费其爱人当来队探望的车船费如地力不能报销可由部队凭地方证明报销1次。
③未婚妻(夫)来队结婚的其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凭地方单位证明、可由部队报销但当不得报销来队探望的车船费。干部本人当回家探望爱人往返于船费可由部队报销1次。
军队干部探亲路费报销范围规定
(1)干部探亲可以报销长途公共汽车费、火车硬席坐位费(包括加快票空调软坐可躺式车票)、轮船三等舱船票费。从晚8时至次日7时之间在车上过仅6小时以上的准予报销火车硬席卧铺费坐车船席位低于规定等级的可发给一定比例和数额的补助费往返途中每中转1次可凭据报销1晚普通房间床位住宿费。
(2)离职休养干部一次件探亲(此次探亲是干部离休后除仍享受正常探亲待遇外的一次性照顾)只能报销去一个地点的直线往返路费。团职和行政15级以下干部按现行干部探亲规定报销车船费。师职、行政14级以上和红军时期干部、本人坐飞机的不报销飞机票∩报销火车软席(不含包房)、轮船二等舱位费不发改席位补助费。长途公共汽车费和城市交通费(不包括出租车费)及途中转车(船)住宿费按现行干部探亲规定报销。
军队干部探亲路费的领报办法
总后财务部规定从19881月1日起凡符合享受探亲待遇规定的人员和家属来队所开支的探亲路费一律实报实销。
(1)对享受每公费探亲1次的人员在领导批准探亲时凭探亲路费领报证一次计发给本人、包干使用。当中未探亲者年终凭证将探亲路费发给个人。
(2)对享受每4探望1次父母的干部当不探亲者每年终凭队将探东路费的1/4发给中人.路费金额以当发放路费时本人所在单至父母住地的里程计算。异地调动工作者往已发的那部分路费多不退少不补。在院校中学习的干部学员在部队符合每4享受1次公费探亲待遇的其探亲路费由原部队计发。
(3)对干部与父母、爱人分居三地者如某一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时其探亲路费顺路的按最远探亲地点计发不顺路的按前两条规定分别的计发。
(4)对离休干部另外增家的一次性探亲待遇其探亲路费在探亲时凭证一次计发给本人包干使用;暂不探亲的不计发路费。
(5)由部队入院校学习或由院校毕业分配到部队工作的学员当在部队或院校已领报过探亲路费的院校或部队当不再发给(报销)探亲路费也不再补退路费差额。财务部门在发放探亲路费时要按制度规定的报销范围、标准、应乘交通工具和合理的路线、里程、准确地进行计算。其中对符合坐火车硬席卧铺条件的人员按火车硬席或轮船二等舱位计发(均不发包房);对既通火车又通轮船或长途车的路段按票价最低的一种车、船票价计发;对没有直达车船的路段途中必须中转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发给一定数额的住宿费。
军队已婚干部探亲假期规定和要求
军队已婚干部探亲假规定,
(1)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干部去探望爱人每由公家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爱人来队探望干部的每可以来队一次往返中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可由军队报销。夫妇都是军队人员双方每享受探亲待遇一次车船费分别由所在单位报销。干部探亲假期为30天其中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探亲假为40天。
(2)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干部每探望爱人一次车船费由公家报销;干部每4探望父母亲一次的车船费由公家报销。
(3)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探望父母一次车船费由公家报销。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调动工作其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只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在一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型父母的原则上一次给假(45天)往返车船费顺路的按最远点报销;不顺路的分别报销。干部的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一次探亲假为20大并·般应存第4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中的任何-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军队未婚干部探亲假期规定
军队未婚干部探亲假期规定,
(1)探望父母的每由公家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假期为2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30天)若2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2)利用探望父母的假期一并回家结婚的当只报回家结婚的往返中船费不再报销探亲的中船费。假期为30天其爱人当来队探望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可由部队报销1次。
(3)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其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驻藏部队干部、志愿兵休假探亲规定
驻藏部队干部、士官休假探亲有以下规定,
(1)夫妻分居两地的每报销一次探望配偶的往返路费列“探亲路费”科目报销。
(2)未婚干部、士官每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列“探亲路费”科目报销。
(3)夫妻均在西藏工作的部队干部每4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列“探亲路费”科目报销。每可安排到成都、兰州、两个休假可报销一次(含同行的配偶及1名15周岁以下子女)拉萨至成都的往返飞机票或拉萨至兰州、西宁的地面往返交通费。列“差旅费”科目报销。
(4)假期有关规定,以服现役(含参加革命下作)时间确定假期.不满20的为60天;满20的为70天;满25的为80天驻海拔4500米(含)以上地区的再增加20天。
(5)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当不探亲的其探亲路费发放办法按全军统一规定执行。
财务部门计算和发放探亲路费
财务部门在发放探亲路费时要按制度规定的报销范围、标准、应乘交通工具和合理的路线、里程准确地计算发放其中对符合乘火车硬卧铺条件的人员按火车硬卧中铺票价计发;对既通火车又通轮船或长途公共汽车的路段按票价最低的一种车、船费汁发。
对家属临时来队居住时间较长的干部探亲路费发放规定
≡家属临时来队居住时间较长的其探亲路费不再发给(时间的划分由各大单位做出规定)。
三、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
(一)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二)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三)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假期45天;
(四)未婚士官利用探望父母假期结婚的按照已婚士官探望配偶的假期执行当不再另外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
休假时间规定,
高级士官每享受一次休假五级士官假期20天六级士官假期30天。
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1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