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农村合作医疗方案详情须知

时间:09-24编辑:佚名 行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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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根据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在我县全面建立、完善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广大农民“病有所医”的重要举措之一。筹资目的是维护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二、筹资原则    

    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坚持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村、组积极组织宣传发动正确引导农户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基金。中央、省、市、县每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配套基金给予扶持。    

三、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年度参合农民每人缴纳参合基金120元。

四、筹资对象与目标 

(一)参合对象,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户口的农民鼓励提前为年度出生的婴儿、复员军人婚嫁拟迁入人员缴纳参合资金。

(二)筹资目标,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稳定在农业总人口的95%以上力争超过筹资水平(98.57%)做到应保荆。

五、筹资时间    

年度参合资金农民个人缴纳部分的筹资工作从8月20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    

六、筹资方式

(一)年度筹资工作采取现金收缴方式进行由乡村干部上门收缴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村民到规定的地点缴纳。乡镇要认真做好参合人员登记造册、收费、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合作医疗专用收据工作。收缴的参合资金以乡镇为单位及时转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用帐户。   

(二)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由民政资助120元参合资金名单由县民政局统一提供给县合管办资助资金由县民政局直接划拨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三)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按各自承担的比例直接划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四)各乡(镇)政府要按时把参合人数、收缴金额上报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并通过电视台向全县公布各乡镇参合进展情况。

(五)必须以户为单位进行参合严禁漏保。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召开县、乡镇、村、组四级筹资工作会议下发宣传资料培训经办人员对在外务工的农民各乡(镇)政府要通过多种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做到合作医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 9月21日至11月30日(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组织人员收款开票、登记造册。县民政局将全县农村五保户(资助120元)、优抚对象(资助120元)县计生局将全县农村独生子女(资助120元)的资助参合资金划拨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县合管办负责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完善总结阶段)。县合管办组织人员录入参合农民基础信息、核对参合人数与基础资料、总结筹资工作。 

八、工作要求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造福广大农民群众是一项事关全局和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筹资工作政策性强任务很重。各乡镇、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筹资预期目标。

一、明确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筹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筹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让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在外务工农民最大幅度地参加合作医疗。

二、县合管办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指导了解筹资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筹资中的具体问题。

三、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筹资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对筹资进度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落实到位确保筹资工作按期完成。


另,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筹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因麻阳县计生局不再资助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14周岁内)参合资金由参合农民个人缴纳请各乡镇做好独生子女(14周岁内)新农合筹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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