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大连市计划生育奉新政策,大连市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解读

时间:09-26编辑:佚名 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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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朽将为大家整理介绍大连市计划生育奉新政策及大连市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解读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如有变动请根据官方部门发布为主。

  一、享受范围和对象

  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驻连办事机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一)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 0.8%缴纳。

  (二)生育保险费不实行减免。企业暂无能力缴纳的由市劳动保险机构核实经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暂缓缴纳。

  (三)企业被拍卖、注销、兼并、转让、租赁、承包等生育保险费由接收单位负责缴纳。在上述期间已怀孕女职工失业的其生育保险待遇仍按本办法执行。

  三、生育保险待遇

  (一)产假待遇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企业须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为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晚育(23周岁零9个月以后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产假在国家规定90天的基础上增加44天。难产的另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女职工晚育的男方职工享受护理假7天。

  (二)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待遇

 ←合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大连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生育或具有准生证流产的产假和护理假期间由劳动保险机构按职工本人上月实得工资计算成日工资乘以女职工产假天数(或男职工护理假天数)发给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和护理津贴(护理假期间的工资);

  (三)生育医疗费待遇

  女职工孕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实行限额报销正常产不超过 1000元难产的不超过1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增加2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不超过5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不超过700元。在上述限额标准内的凭票据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报销;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个人负担15%其余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

  四、生育保险管理

  (一)生育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的社会保险年度为,每7月1日至次6月30日。凡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的有关待遇均以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

  (二)因实施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失败而流产的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及各项医疗补助费由其所在企业按国家规定发给或报销。

  (三)符合本办法应享受生育或护理保险待遇的职工在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所在单位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到当地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一次性领取生育津贴(或护理津贴)和报销医疗费并按实发给职工本人。

  (四)企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领生育保险金的由劳动保险机构追回全部非法所得并按非法所得额 2倍处以奉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生育保险待遇的调整

  市劳动行政部门应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适时进行调整。

  (一) 2005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调整

  1、调整标准

  (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人均支付标准调整为,市本级、旅顺口区、金州区为800元;其它县(市)区为500元。

  ( 2)生育医疗费用人均支付标准调整为,市本级、旅顺口区、金州区为 顺产2200元难产(包括吸引产、产钳助产、臀位助产、臀位牵引、胎头旋转下同)3000元剖腹产4000元;其它县(市)区分别为顺产1500元、难产2500元、剖腹产3000元。

 ∴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 500元。

  ( 3)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上述标准将门诊产前检查费和住院医疗费一次性支付给生育职工本人。

  ( 4)生育职工产后发生羊水栓塞、大出血、重度感染的生育费用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其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0%余额个人负担。

  ( 5)生育职工可自主选择产前检查和生育的医疗机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生育保险政策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生育职工身份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2、调整时间

  调整后的新标准自 20051月1日起施行。

  大连市职工生育保险该怎么报销

  1、大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经大连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审核确认后生育职工于次月1日至25日到大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领卡。具体办公地点,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大厦(大商男店旁)二楼储蓄窗口联系电话,82186229、82186232。

  2、领取银行卡生育职工续提供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如果是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若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次月1日至25日)内没有领取银行卡请携带上述证件在下一个月的11日至12日(节假日顺延)到大连市医保中心财务部生育保险出纳窗口领取。逾期不领大连市医保中心将对银行卡进行销户处理。

  4、特别提醒,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是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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