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湘潭市公车改革最新消息 公务用车标准管理办法说明是朽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湘潭市公务用车标准管理办法说明文章向大家展示了最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改革最新消息详解说明等等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昨天上午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车改实施方案和目标、执勤执法用车制度改革内容和司乘人员安置指导意见等三项车改具体规定。
就全省车改实施方案和目标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宣传形成改革合力;要周密安排部署科学制定改革方案;要及时移交被改车辆依法依规处置。所有省直部门要在今12月份前完成全部车改任务。
就执勤执法用车制度改革内容会议强调今后要严格限定保留执勤执法用车的部门和编制数量;要合理确定执勤执法用车的保留比例;要发挥财政职能推动执勤执法车队伍“瘦身”。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按照既定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组织领导、纪律落实、宣传引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记者 文科)
参改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全部参改鼓励厅局正职、市州主要负责人参改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
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
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全部参加改革。
鼓励省所属厅(局、委、办)正职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州) 和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等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加车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的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领取交通补贴实物保障车辆的范围及具体岗位在中央核定的总量范围内由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补贴标准
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参改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补贴标准方面全省(不包括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地区)按照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交通补贴130%的标准执行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地区按照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交通补150%的标准执行。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省级党政机关执行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的补贴标准。各市(州)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层级划分由各市(州)根据财政状况、车辆保留情况、节支目标等自行确定同一市(州)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目前全国有29个瘦已上报改革方案据已批复的27个瘦统计车改的公务人员涉及772万人取消公车总数73.9万台压减比例达到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