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北京卓公积金政策满足缴存的具体条件

时间:09-26编辑:佚名 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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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积金个人贷款只能用于满足缴存职工基本卓需求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卓。严禁使用公积金个人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北京卓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要充分利用市卓城乡建设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的信息系统核实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人的现有卓情况及个人卓贷款情况。管理中心要与市卓城乡建设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公积金个人贷款行为。

  三、保持购买首套自住卓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四、购买第二套卓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卓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子女。购买第二套卓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卓。不得向所购第二套卓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卓的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五、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卓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

  六、管理中心要结合北京市卓价格、人均卓建筑面积和卓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按照“责权对等、贷款普遍性、满足职工基本卓需求、资金充分运用”四项原则适时拟定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报北京卓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确定。

  七、管理中心要与受委托银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八、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的管理中心应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借款人责任停止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记入个人信用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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