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做好最新或2022(历届)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09-30编辑:佚名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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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1】

各镇(区)中心学校,国有农场学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新学年即将开始,为了确保新学年正常开学,现就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 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各地要以保顺利开学,保学生按期入学为目标,全面开展灾情调查,分类做好受灾学校硬件设施的应急处置。受洪涝灾害影响的中小学校,要对教室、食堂、宿舍、围墙等校舍建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对教学设施、学校消防设施、校车安全、校园安全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对校园、教室、寝室、食堂进行彻底的清扫并消毒,预防传染病发生,确保秋季开学平安顺利。要对课桌椅、教学设备进行清查、维修,保障教学需要。坚决杜绝学生自带课桌凳等情况,寄宿制学校要确保一人一床位。要有安全饮用水,食宿能满足师生的需要。

  2.要积极争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周边交通安全、周边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构建平安校园。

  3.开学前各学校要对教材、教辅到位情况进行清理,坚持一科一辅,保证教学需求。如开学初发现教科书配送数量超过实际在校学生数量,多余部分须及时退还新华书店,少于实际在校学生数量的,应及时向新华书店申请调剂,确保开学前到书。

  二、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城区就读必须年满6周岁,必须经过“幼升小”网络平台申请学位。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生报到时间及报到事项,安排专人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简化程序,便民利民。同时,按省教育厅的统一规定,及时上网注册新生学籍。

  2、义务教育阶段要以防流控辍作为开学工作的重点,层层建立防流控辍工作责任制,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确保新学期开学一个学生不能少。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贫困生入学工作,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制,为留守儿童建立档案,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区儿童享受同等待遇。

  3、开学初,各学校要对在校学生学籍进行全面清查,确保“人籍一致”,杜绝“生籍分离”。要通过全国学籍网及时处理转学、休学、问题学籍等在办业务,避免操作延误对学生资助、综合素质评价、毕业升学考试等造成影响。严禁未办理手续进行转学、休学等。各单位要加强各级学籍管理员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同时,要在班主任、家长、学生中加大中小学学籍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

  三、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 全面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禁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擅立收费项目,不得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立固定的收费公示牌(栏、墙),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收费批准部门等内容。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实行学区对口,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禁组织入学考试、跨片区择校、分快慢班、收择校费等行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严禁将小学招生与幼儿园挂钩、初中招生与小学挂钩,规范学籍管理,不得违规借读。

  3.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中招办录取结果报到注册,严禁违规借读,公办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4.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保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是要落实体、音、美、书法、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课程的开设。要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节假日补课、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严禁上晚自习,高中非毕业年级不得组织补课。

  四、开展好开学教育

  1.对照“五城同创”工作的要求,在广大师生中开展“做文明人,行文明礼”、文明城市创建问卷调查、“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市”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全面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消防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生态环保教育”“女童安全教育”“节粮教育”“文明餐桌”等专题教育进校园活动。根据《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小学环境教育达到12课时以上,在农村中小学校,要开展一次 “禁烧秸秆”倡议活动,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见附件4),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呼吁广大市民关注生态环境,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和垃圾。

  3.开展“学长征精神、做红色传人”主题教育活动。在开学教育、新生入学教育中,突出红军长征精神教育内容。举办专题展览、文艺演出、长征故事汇、主题团队日等活动。

  五、认真做好开学自查工作

  1.各镇(区)中心学校和各县直学校要在开学前制定工作方案,对开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开学初对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围绕开学准备工作、开学具体情况、开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学教育工作计划等方面撰写自查报告,于9月6日之前上报县教育局。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在校学生统计工作,并以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为单位填报开学统计表(见附件2和附件3)。于9月8日之前上报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最新或2022(历届)年8月24日

  做好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2】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扎实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报到统计工作。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简称各学院,下同)要掌握学生的报到情况,及时填报有关表格。《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本科生、研究生分两张表填写)于9月1日中午12:00前分别发至学工处管理科邮箱:[email protected]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对逾期不报到的学生,相关学院要及时联系家长(或研究生导师),掌握情况,填写《未报到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本科生、研究生分两张表填写),并分别于9月1日、9月5日、9月12日中午12:00前分三次发至学工处管理科邮箱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箱。8月31日晚,各学院院领导要带领辅导员到学生宿舍看望老生。9月4日晚,各学院院领导要带领辅导员到学生宿舍看望新生。

  2.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开学后各学院要利用各种资源和平台,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主题班会、入学教育、新生军训等活动,对学生进行防诈骗(特别是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防网络谣言、防盗窃、防人身伤害、防火灾、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防范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各学院应要求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寝室卫生,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带领学生学习公寓相关管理规定。9月9日前各学院要组织学生打扫宿舍卫生,辅导员须深入学生社区,督促学生打扫卫生,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学工处联合后勤集团将对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抽查。

  3.要求学生及时缴纳学费。各学院要及时了解学生学费缴纳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欠费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学费应缴尽缴。今年,我校继续执行先缴费后注册的制度,对无故欠费的学生要暂缓注册;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由学生个人提出缓交申请,学院党委审批后方可注册。

  4.关心和帮助“三困”学生。各学院要做好开学初新、老学生资助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及时掌握新、老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老生学生家庭经济变动情况,对家乡遭受洪涝、龙卷风等自然灾害的学生要及时给予关心、帮助。要了解学习困难学生假期复习和补考准备情况,督促其积极备考,诚信考试。掌握心理困惑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做好心理调适,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中去。

5.做好本科生新生寝室长(心理信息员)选拔培训工作和寝室长(心理信息员)信息报送工作。为加强寝室长(心理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工作,学工处将组织本科生新生寝室长(心理信息员)培训会,9月6日前,各学院要做好新生寝室长(心理信息员)的人员选拔工作,9月7日晚上19:00,各学院(京江学院除外)指定新生辅导员带领本科新生寝室长(心理信息员)到大礼堂参加寝室长(心理信息员)培训会,请提前20分钟入场完毕(现场将发放《江苏大学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工作手册》),各学院座位图见附件3。

  另外,为做好寝室长(心理信息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同时配合学生宿舍用电预付费模式的实施(具体要求请查看《江苏大学校本部学生宿舍用电预付费管理办法》),各学院请于9月19日前报送本学院所有寝室长(心理信息员)信息(含本科生、研究生),并按照附件4的格式上传奥蓝系统。各学院统计报送时按照本科生、研究生分别报送,不要漏掉混合宿舍。

  6.组织新学期升国旗仪式。9月1日上午6:40在东山操场举行由校本部二年级本科生参加的升国旗仪式(仪式结束后不做操)。届时,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二年级辅导员带队参加。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在6:30前整队入场,并按指定位置站立(站位图见附件5,每列站两个班级)。各学院要提前到所在位置设立标志(只需带院旗,旗杆由学工处统一提供,于仪式前在主席台的北侧领取,仪式结束即归还到原处)。

  7.收集学生思想动态。请各学院通过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做好学生暑假及新学期返校后思想动态的调查工作,针对调查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写出调查报告,于9月16日前将《本科生思想动态》、《研究生思想动态》上传奥蓝系统。为进一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请各学院通知学院学生会主席或学生团委副书记于9月7日下午2:00到学工楼308参加学生干部座谈会、安排1名普通学生代表于9月7日下午3:30到学工楼308参加学生座谈会;通知学院研究生会主席或研会主要干部(1人)于9月13日上午9:00到学工楼308参加研究生干部座谈会。

  8.做好开学初学风建设工作。9月1日,学生第一天上课,各学院要做好开学第一天学生上课的考勤工作。配合教务部门组织好补考工作,辅导员要找所有补考学生谈话,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复习,积极备考。学生补考时,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巡考,杜绝代考等作弊行为。

  9.报送“学业指导教授大讲堂”活动计划。

  请各学院于9月14日(周三)前将本学期的“学业指导教授大讲堂”活动计划(每学期每个学院不少于2场)上传奥蓝系统,格式(Excel)如下:

  学工处将对全校的“学业指导教授大讲堂”计划进行汇总和审核,并在网上进行公布,届时讲座将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和有兴趣的学生开放。

  各学院要按照计划开展指导活动,并于每场讲座前3天将“学业指导教授大讲堂”情况登记表报学工处备案,并做好活动支撑材料(照片、报道)的收集与保管,年底学工处将依此审核,并根据讲座层次、质量给予资助。

  10.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各学院要做好辅导员,尤其是新聘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使之提高工作成效。所有专职辅导员需填写《江苏大学辅导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学院填写《江苏大学辅导员信息统计汇总表》。此外,请学院学工副书记填写《江苏大学学院学工副书记情况登记表》,便于更新相关信息。以上材料请于9月16日前上传奥蓝系统,学工处将进行核查。相关表格可在学工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各学院要做好最新或2022(历届)年辅导员思政专项课题及优秀工作案例的申报推荐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开展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学工处〔最新或2022(历届)年〕30号)要求,于9月12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征集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的通知》(见5月26日学工处通知)要求,于8月31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11.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及学生工作计划,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新学期的学生工作计划,并于9月16日前上传奥蓝系统。请各学院确定本科生新生入学教育课程负责人,并于9月16日前上传奥蓝系统,格式(Excel)如下:

  此外,学工处原则上每个月下旬评审、编发一期《大学生党建与思政专报》,请各学院按照最新或2022(历届)年学工考核办法关于此项内容的要求,于每月中旬(15日)前规范、及时报送稿件,9月份(第15期)稿件请于9月15日前上传奥蓝系统。

  12.做好最新或2022(历届)年级新生接待工作。最新或2022(历届)年级新生将于9月3日-4日报到,今年我校继续使用“网络迎新系统”,新生在开学前通过登陆“网络迎新系统”,获知入学须知、新生报到事项公告、住宿信息和校园服务指南等情况。今年新生接待方式与去年相同,新生直接到所住宿舍楼栋报到。各学院要在9月1日前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做好新生接待的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细化好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工作;配合校人武部做好新生军训工作。有关事宜,将另行发文通知。

  13.开展学院心理辅导员统计工作。因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调动较大,为了新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二级学院的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学年的心理辅导员进行统计。请各学院认真填写《江苏大学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学年心理辅导员登记表》(见附件6),并于9月6日下午5点前通过奥蓝系统上报。

  14.启动“9.20 就爱您”新生心理教育周活动。为更好地帮助新生适应新的环境,为成长成才打下坚实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三届“‘9.20 就爱您’新生心理教育周”活动。各学院可于开学第1周通过奥蓝系统查看活动通知,根据安排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级活动,各学院可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围绕新生入学适应相关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请于9月12日下午5点前通过奥蓝系统申报特色活动1项,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传活动总结材料。

  15.启动最新或2022(历届)年级研究生心理普查工作。初步定于第4周开展研究生心理普查工作,全日制在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都须参加,请各学院及时核查参与普查人数,9月15日之前与心理中心完成核对工作,对于未报到及不能及时参加普查的学生,学院需进行书面说明,根据情况后期参加补测。研究生普查具体日程、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16.召开大学生暑期海外学习项目座谈会。为了对我校大学生暑期参加的各海外学习项目作全面详细的了解和客观理性的总结,同时也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参考,经研究,决定分别召开暑期大学生海外学习项目座谈会。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对象如下表所示(中外服·美邦国际赴美、赴日带薪实习项目参与学生座谈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协助通知相关学生准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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