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最新或2022(历届)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09-30编辑:佚名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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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最新或2022(历届)年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1】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学生军训工作,是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学校综合实践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增强我市广大高中生的国防观念,提高学生军事素质和才能,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印发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教体艺〔2003〕1号)、《关于加强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体艺〔2004〕8号)、《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和《江苏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规定(试行)》(苏教体艺〔2007〕10号)、《江苏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苏学〔最新或2022(历届)年〕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最新或2022(历届)年高一新生军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军训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最新或2022(历届)年级一年级学生。学生如有严重生理缺陷或疾病,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

  二、军训时间

  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学习是高中阶段学生的必修内容。军事训练任务统一安排在第一学年段内完成。原则上应在每年的8-10月份进行。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7天。参加“红十字救护培训与国防教育结合”试点工作的学校,应落实8学时试点任务要求。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各校应高度重视学生军训工作,建立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并同时下设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确保学生军训安全顺利开展。

  2.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要履行学生军训安全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安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加强学生军训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全面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3.学生军训教学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时代特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实际效果、实施分类指导的方针,为确保学生军训工作有序正常进行,学校应提前与帮训部队联系,共同研究制定军训计划,科学施训,确保学生军训质量。

  4.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指导学校严格按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要求,明确任务,统一训练内容,统一训练标准,统一训练方法,统一训练要求。

  5.最新或2022(历届)年学生军训期间,要根据天气状况及时调整训练时间,如遇到高温黄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室外训练可安排在上午11点半前和下午3点后进行。如遇高温红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9℃)或雷雨天气时,应停止室外训练。

  6.各校要认真对受训学生加强教育,精心编班,安排好校级领导、带队教师及一名随队校医。军训前,对学生的身体状况再作一次摸底调查和审核,并下发告家长书和健康回执,请家长配合学校提供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对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者疾病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此类学生该项军训学分可用社会实践活动相抵)。

  7.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教学工作,保证军训期间学生训练用场地。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落实校医值班和巡诊制度,做好训练场地防暑降温物品和急救药品、器材的配备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建立逐级报告制度,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须应急处置,并立即向当地政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部门报告。

  8.在部队营区(含民兵训练基地)军训或实施实弹射击的,学校要提前与部队商定有关事宜,双方共同制定相关计划,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变。

  9.各校要于8月15日前将军训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在校园网公布。军训结束后,各校要认真进行书面总结(包括记录本校特色的军训照片),并将有关材料交报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联系电话:83639956,邮箱:[email protected]

  10.各校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大力做好学生军训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建立专门的宣传小组,充分利用学校的校园网开辟军训专栏,编制军训简报等,及时展现学生军训风采,让家长、社会及时了解子女的训练、生活情况,扩大军训成果。学校军训应安排军训汇报表演。

  11.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本单位最新或2022(历届)年南京市各区(直属学校)高中新生军训工作计划报表(附件1)、最新或2022(历届)年南京市学校(高中新生)军事训练工作结果年报表(附件2),并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7月15日前报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请同时提供电子稿)。联系电话:83639956,邮箱:[email protected]

  12.根据《关于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专项工作经费的通知》(宁财教[最新或2022(历届)年]81号、宁教财[最新或2022(历届)年]5号)要求,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起,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经费标准为500元,该项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市财政按照生均250元的标准,向各区属高中阶段学校下达学生军训专项工作经费,区财政按照生均250元的标准,拨付专项工作经费。直属学校军训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付。学校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任何军训费用。各校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该项经费可用于军训、住宿、服装、交通、照相等,不得挪作他用。经费不足部分由学校自行解决。随训教师、校医等工作补助请学校妥善安排。

  13.市教育局今年继续开展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军训工作微视频评选活动,具体要求见最新或2022(历届)年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军训工作微视频评选方案(附件3)。

  南京市教育局

  最新或2022(历届)年6月27日

  关于做好最新或2022(历届)年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2

各部门(校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培养大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德育管理,学校将对最新或2022(历届)年级新生进行军事训练。具体方案如下:

  一、军训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规定,以《学校学生军训大纲》为依据,要求学生学习和初步掌握国防基础知识和军事基本技能,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树立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能力和生活习惯,为以后的学习和校园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军训要求

  (一)参加军训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高质量完成军训任务。

  (二)参训新生不染发、不烫发、不留奇形怪状发型。男生不留长发、不剃光头,前不遮眉、侧不遮耳、后不过领;女生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刘海不过眉,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佩戴耳环、耳钉、戒指、手链、项链等各种饰物;军训期间,只准穿规定服装。

  (三)参训新生要遵守军训纪律,按照军训要求严格训练,养成良好的军事素质。各系学管主任、各班班主任每天配合教官检查考勤,凡未经请假缺席军训者,均以旷课处理,并将新生军训表现纳入学生学年德育学分评定。

  (四)军训结束评选军训标兵、军训文明宿舍等(评选标准见附件),并进行表彰。

  (五)各系(校区)于军训结束后三日内做好新生军训鉴定及军训小结,10月1日前交学工处备案。

  (六)军训官兵的食宿由各校区总务负责安排,要保证安全、整洁、卫生;同时要准备训练时开水、胖大海、润喉片的供应。

  三、军训时间

  9月3日至9月16日。9月2日下午16:00系(校区)主任、学管主任与教官见面,9月3日上午9:30进行连队编排。

  四、军训组织机构

  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最新或2022(历届)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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