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每日一练:商经法(背书签章不能辨别)

时间:11-07编辑:佚名 事业单位

【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每日一练》包括网校精编题目测试和历年真题测试两大部分,注册学员登录后系统记录做题结果,方便您随时查看在线测试记录,让您的复习备考更科学有效。每天进步一点点,提高一分,干掉千人!

【多选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B.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C.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D.丁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票据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选项A正确。出票人甲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选项B错误。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则视同为在变造之前签章,其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而非20万元的票据责任。

选项C正确。丙将汇票上的10万元金额变造为20万元,并在变造后背书给丁,属于在变造后签章的人,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选项D错误。背书人丁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12
【猜你喜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