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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即“职业士兵”,高于士兵(普通士兵)。在我国,士官一般从服役期满的士兵中选拔,也可从军外直接招募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成为士官。士官不属于干部序列,不佩戴资历章
本文最新退伍军人安置条例 深圳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是由太阳教育网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的最新版士官转业新政策说明,年度士兵退出现役工作即将展开。为便于即将退出现役的士兵及时了解安置政策合理选择安置方式以利退役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参谋部军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家现行有关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等方面政策以问答形式对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供军地各有关部门、广大退役士兵了解掌握。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总参谋部军务部
11月5日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 (版)
1.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
答,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2.退役士兵安置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目前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3.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3)服现役满30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满55周岁的;
(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4.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63条对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作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
(1)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
(2)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疗体系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4)年度考评不称职的;
(5)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的;
(6)留用察看期满后拒不改正错误的;
(7)受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军籍服刑期满或者被处劳动教养(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下同)期满后不适宜留队服现役的;
(8)图谋行凶、自杀或者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9)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
5.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后怎么安置
部队对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应严格把关列入年度退役计划统一下达退役命令。地方安置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接收落实与其实际服役限、立功受奖等情形相对应的待遇。
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第(6)、(7)、(8)项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随时安排退出现役。对于此类人员部队要严格掌握条件书面告知地方安置部门;安置部门要及时接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
士兵被开除军籍或除名的离队时不予办理退役手续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不享受退役士兵相关待遇。
6.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方式有哪几种
答,兵役法第54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11月1日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士兵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
7.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8.退役士兵的“服现役限”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限。
9.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战时如何理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51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上述情况下荣立的三等功按“战时三等功”认定。
10.因战致残是如何界定的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评定为因战致残,对敌作战负伤致残的;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伤害致残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折磨致残的;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致残的;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致残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致残的。
11.烈士子女是如何认定的
答,士兵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士兵本人即为烈士子女。士兵与其养父、养母收养关系依法确立其养父、养母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的也是烈士子女。
12.哪些退役士兵可以办理退休安置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1条规定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1)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的;
(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11月1日前已经批准作退休安置的初级士官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继续移交地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11月1日以后)不再批准初级士官作退休安置。
13.符合什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由国家供养终身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2条规定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3条规定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14.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如何认定
答,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按自主就业对待享受安置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同等待遇地方安置部门不再出具安排工作介绍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由征集地人民政府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享受教育资助等优惠政策。
15.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16.易地安置有哪些条件
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结婚满2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
其他特殊情况通常指,一是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批准;二是需要照顾就医、就业、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士兵;三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单位的退役士兵;四是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受奖表现当地政府和有关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
易地安置进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及其他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大城市还应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规定。
17.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由什么机关批准
答,申请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安置的由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政府安排工作、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符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易地安置条件的由军队大单位汇总上报总参谋部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并经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计划。作退休安置的参照军官退休的有关规定执行。
18.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的程序是什么
答,由本人申请军队相关单位审核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19.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按民政部办公厅、总参谋部军务部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工作规程(试行)(参务〔〕360号)的规定办理。具体是,
(1)随配偶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2)随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3)随配偶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配偶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原件、配偶与其父母的关系证明。
地方安置部门审核时需要查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的可以要求安置对象提供有关原件。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不批准易地安置申请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队单位。相关部队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对造假者作出处理后按实际情况移交。
20.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能否享受安置地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1条规定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2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3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行政介绍信原件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报到时间通常在每的12月至翌1月。
2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按照安置地省级人民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行政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通常在每的4月至6月。
23.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如自主就业安置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待遇;符合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24.退役士兵因家庭成员发生重大伤亡、因受灾家庭遭受重大损失、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预知的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上岗的怎么办
答,士兵退出现役后应该按规定时限到安置地主管部门报到。确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突发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退役士兵有能力时应及时与安置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申请延期报到。
25.退役士兵的档案如何移交管理
答,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移交给有资质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或退役士兵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管理。大学生士兵复学的其档案由征集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入伍前的院校;不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负责接收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做好档案移交管理工作。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或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等有关服务管理机构管理。
26. 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1)入伍材料,①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②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1990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③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1990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④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⑤士兵登记表(1990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兵无此表)。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还应有学历专业审定表、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等。院校毕业的士官还应有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1998、1999为军士长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学员毕业分配表。
(2)党(团)材料,①入党(团)志愿书;②优秀党(团)员登记表等。
(3)级别、军衔、职务材料,①士兵军衔报告(登记)表;②士官军衔晋升报告表;③士官选取注册登记表(1979至1990选改的志愿兵为志愿兵申请表1991至1998选取的士官为选改专业军士报告表1999至2009选取的士官为士官选权告表);④士官选取考评登记表;⑤士官年度考评登记表等。代理过干部职务的还应有士官代理干部职务报告表。
(4)奖惩材料,受过奖励的应有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等;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登记(报告)表等。
(5)病情鉴定和评残材料,①军人体系医院或上级医院诊断证明;②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③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
(6)生活待遇材料,①调整工资审批表;②士官配偶随军(调)审批表;③士官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报告表;④退休士官增加退休费审批表等。(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
(7)退出现役材料,①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②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③退休士官安置登记表;④易地安置材料(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易地安置的并相应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和身份证、配偶所在单位证明或父母、配偶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①职业资格、学历、学位材料;②各种教育培训材料;③本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材料等。
27.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后如何落户
答,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28.士兵退役后发生的问题怎么解决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6条规定士兵退役后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29.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役后能否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11月1日以前)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其服现役虽不满12但满上士军衔规定限的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可以选择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11月1日以后)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出现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
30.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安置地民政部门报到后通常多长时间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5条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31.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能否向政府申请生活费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安置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3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3.接收安置单位应在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后多长时间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在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34.哪些单位应该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64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35.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最少签订几合同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78号)规定军龄10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6.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倒闭或裁员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在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与接收安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37.接收安置单位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不按规定安排上岗该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8条规定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38.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有哪些特殊保护政策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9条规定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39.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安排
答,不可以。安置地政府只负责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40.退役士兵不服从政府安排工作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0条规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41.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4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档案如何转递到地方
什么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士官其档案实行集中审理交接的办法一般从翌的1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集中交接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翌7月31日;集中交接的档案材料由军队各大单位军务部门分别向有关省级安置部门进行移交;各省级安置部门应及时审核档案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对有疑义的及时与大单位军务部门沟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将档案材料退回军队大单位军务部门并说明退档原因;集中交接的退役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随年度退役士兵集中离队其津贴补贴由部队发至当12月31日;档案材料由部队师(旅)、团级单位直接邮寄安置地民政部门由安置地民政部门组织审核逐级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
43.哪些士兵退役后采取自主就业安置方式
答,不符合安排工作、退休、供养条件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的士官均采取自主就业方式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方式安置但应在退役时选择。
4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其在离队时可领取由部队发给的一次性退役金。回地方报到后可领炔置地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享有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考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5.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46.地方人民政府在当地驻军中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能否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待遇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地方人民政府在当地驻军中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因其是竞争上岗其安置方式视同自主就业退役时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其中退役士兵档案由部队转递(送达)原征集地安置部门、且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享受原征集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相关待遇;退役士兵档案未转递(送达)原征集地的自主就业的相关待遇由招录地人民政府确定不再享受原征集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相关待遇。
4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可领揉少一次性退役金
答,士兵服现役每满1发给4500元。士兵服役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的按照1计算。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48.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能否累计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答,不能。应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49.退役士兵领取的退役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需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9条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50.一次性退役金如何领取
答,已下达退役命令的士兵离开部队前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和发放(入账)凭单士兵本人要进行确认和签收。回到地方后退役士兵要到安置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之后持居民身份证、地方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的居民户口簿、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到安置地任意农业银行网点激活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后办理取现或转账等业务(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激活前可查询卡内金额)。
51.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优惠
答,免收工本费、挂失手续费和自开卡之日起1的费、蓄账户管理费、发卡银行异地支取手续费。
52.对因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推迟退役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的士兵如何办理一次性退役金发放事宜
答,可以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在退役时单独办理。
53.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一次性退役金手续的如何支取一次性退役金
答,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支取一次性退役金。
54.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遗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的持支取一次性退役金相关资料到安置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已经激活的持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5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被行政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后是否要退回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竞争机制实现就业不需要退回已经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5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免费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吗
答,可以。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42号)对此有明确规定。
57.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政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期限有多长
答,退出现役1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5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自己选择免费教育培训机构吗
答,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