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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二胎最新政策方案文件,最新或2022(历届)年吉林省二胎申请指南抢生罚款标准
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部分求职女性可能要休两次产假,对用人成本精打细算的单位对此有所顾忌,因此不倾向于招聘女员工,“二胎”成为部分求职女性的“隐形门槛”。记者近日走访多场招聘会发现,女大学生求职时被问“你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是否打算要二胎?”几成“必问”环节之一。此外,曾是职场上“香饽饽”的已生育一胎的女性,也面临着新一轮的职业发展困惑。
求职遭遇>>
面试女性屡被问及“是否生二胎”
“原以为生完孩子会好找工作,没想到现在生‘二胎’也可能被用人单位拒绝。”在近期召开的各类招聘会现场,常常听到类似的抱怨。不少用人单位都会问及女应聘者是否已婚、打算生几个孩子的问题。
李欣31岁,今年孩子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因此她打算重返职场。面试了两家企业,无一例外地问到了她是否准备生二胎。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以往被认为是职场“香饽饽”的已婚育年轻女性不再具备优势,部分女性甚至认为自己遇到了就业歧视。
李欣生小孩之前在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工作,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由于已经过了生育期,她认为自己找工作应该不难,没想到却被“全面二孩”政策拖了后腿。“面试时,对方看完我的简历就问‘第一胎是女儿,打算再生个男孩吗?’。有一家企业更直言‘如果准备生二胎,就不具备应聘职位的竞争力了’。”
在职困惑>>
面临“生”与“升”之间的抉择
不仅求职女性遇到“隐形门槛”,在职场打拼几年已成长为中流砥柱的在职女员工也面临着新的困惑——再次生育,在她们看来“牺牲”一两年的时间,升迁之路被阻不说,还有可能导致自己辛苦打下的“地盘”拱手送人。于是,她们面临着比生第一胎更艰难的抉择:到底是“生”,还是“升”?
在一家私营企业从事财务工作的李女士,已有一个4岁的女孩。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到来,家人想让她再给家里添个宝宝,可她却有自己的顾虑。“二胎和头胎毕竟不一样,生第一个孩子时已经享受了各项福利,生第二个要再请一次产假,自己都觉得没有底气。如果我是老板,一个员工动辄请几个月的假,的确对公司影响很大。”
用人单位>>
两次产假或给企业带来5万元支出
对于职场女性遭遇“生二胎”成新门槛的现象,不少企业招聘主管纷纷表示,企业这么做也有自己的苦衷。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确影响到了一些企业的用人标准。很多女性重新面临产假、哺乳假等问题,企业必须考虑到这个可能性,防止雇佣成本升高。”一家大型餐饮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陶先生表示:“以前招聘都问婚育情况,现在招聘还得婉转问问应聘对象是否觉得孩子还
需要一个伴儿,看来以后已婚已育有两孩的才是优选。”
陶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成本账:一般来说,企业女性员工生第一胎时,可享受5个多月的产假,符合条件的女性员工生二胎时又将获得3个月的产假,按照4000元的平均工资加上五险一金的标准,公司每个月将为因生育断岗的女性员工投入6500元,两次生育附带的8个月断岗期将给企业带来约5万元的支出。
“公司去年新招的一名女大学生,没干两个月怀孕了,根本就不能再指望她出去跑业务,还得‘供着’。”二道区一家金融担保公司招聘主管杨女士表示,公司经常需要员工出差,女员工怀孕后肯定不方便跑了。另外,女员工生育绝非几个月的产假时间那么简单,她们在怀孕后的近两年时间内,都会因为产检、给孩子注射疫苗等原因频繁请假,影响工作。“所以,我们现在招聘一般都考虑男性。即便招女员工,最好是生过孩子的。”
相关建议>>
个人做好规划 企业做好准备
“一般来说,女性适合生育的阶段也是工作中的黄金时段,如果选择生二胎,应该对工作和生育做出权衡和规划。”长春市人力专家丁薇给出的建议是,就企业来说,应该对员工情况进行预估,了解多少员工有生育二胎的意向,在人手招聘上做好准备,并为准备生二胎的员工预留劳动强度小的岗位,这也将便于保障女员工的出勤。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弹性工作制等方式,提供方便女性员工工作的环境,促成个人生育权益和企业利益之间的平衡。而社会也应该为女性生育二胎做好“后勤工作”,“虽然法律法规对女性的就业权益有所规定,但在执行上还不尽如人意。在生二胎方面,还有很多配套政策需要完善。”
发挥女性长处对抗就业歧视
“一般来说,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或者一些一线岗位等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对大多数正规的企业的普通女性员工来说,生育应该不是职场上的问题。”长春某互联网企业经理赵俊认为,职场上的女性在面对生育问题时一定要摆正心态,不能因为怀孕生育而将自己置于需要关怀的位置上,女性员工既然要求和男性获得同等薪酬,就应具备同样的工作能力。面对可能出现的就业歧视,女性员工应尽量发挥自己的长处,将这一优势平衡到工作岗位上。
对相应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吉林省政协委员冯堤认为,就业的性别歧视实际上反映了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与女性生育成本非社会化的矛盾。“‘一孩’政策下,企业对女性员工休产假带来的损失是可预期的,毕竟绝大多数女性职业生涯中只休一次产假,休完了就可以安心工作。但‘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短短几年内企业可能要承受女性员工休两次产假的风险,一些中小企业出于用人成本考虑恐怕难以接受。”
冯堤认为,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给用人单位带来人员紧缺、工作开展不畅,甚至因寻找替代劳动力而增加经营成本等实际困难,是不可否认的社会现实。因此,应该注重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冯堤建议,政府可以考虑通过立法、制定政策等手段,对招录女工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和政策优惠等,平衡保护女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与企业发展之间的矛盾。(记者 刘佳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