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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
韶关市社保局参保并有欠费的参保人员
补缴材料
(一)《补缴/冲销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单位申请报告(已在我局办理委托银行自动结算授权的单位,须在报告中明确已办理委托授权的银行账号信息并确认已存入足够金额)。
(三)经地税部门稽核、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法律途径认定应补缴的文书原件。
若法律文书未表明工资基数的,还需提供申请补缴的相应时间实际工资收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工资表、工资签收单等。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当时的工资收入有效证明材料的,2007年6月底前以当年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2007年7月后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补缴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人员接收申报资料后,当场检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网上办理流程
(一)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办“补缴养老保险费”,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
(二)省社保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将及时对申办业务进行预受理。对于预受理通过的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局业务前台进行办理。
(三)参保单位将有关材料交窗口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工业西路81号
电话:0751-8728082
注:个人社保补缴在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