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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指教,本人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我想要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谢谢!急盼回复。
律师解答: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申诉人:王xx,男,1970年9月19日生,汉族,xxxxx有限公司xx县分公司职工,住xx县xx镇xxx村
联系电话:
被诉人:xxxxxx有限公司××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经理
单位地址:xx县城 (办公室)。
请 求 事 项
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1、被诉人补足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期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4160元及经济补偿金1040元共计5200元;
2、被诉人支付1996年1月至2006年11月休息日加班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
3、被诉人支付2002年1月至2006年11月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节日加班的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
4、被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50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6750元共计20250元;
5、本案的仲裁费用由被诉人承担。
事 实 与 理 由
xx县邮电局于1998年9月16日分为xx县邮政局和xx县电信局两家,1999年11月份,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从xx县电信局分出,后xx县电信局先后更名为山东省通信公司××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xx县分公司。
我自1995年9月16日到xx县邮电局工作,虽用人单位历经几次分离、更名,但我一直在被诉人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局为家,认真工作。
谁知,被诉人却无视劳动法律、法规与不顾,强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被诉人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强行按排职工加班加点,而且除春节轮流值班外,其他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都正常上班,被诉人不但不按排补休,也从未向我支付任何加班劳动报酬。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被诉人支付给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4160元。
综上所述,被诉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故特申请贵院依法仲裁,以实现我的仲裁请求。
此 致
x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王xx
2007年x月x日
相关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的目的是促进社会稳定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保护企业经营者和
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依循以下原则,即:着重调解,及时受理,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市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投诉时效为: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
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自08年5月1日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