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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人提出了另一种意见:长顺、惠水、紫云一带,还有一些四处逃窜的散匪,特别是几个少数民族的匪首还没归案,为了弄清他们的下落,陈大嫂能否暂缓处置,以毒攻毒。
过了几天,在省军区党委会上,有人更进一步阐述了“不杀”的理由:她是少数民族妇女,虽然卷进匪乱,但是所起的破坏作用并不像传说的那么严重,如今大股土匪已消灭,留下还可用她去争取散逃的土匪向政府自首,在新的形势下,也许会起到有益的作用。
意见一时难以统一,于是贵州省军区把杀与不杀的理由及陈大嫂的详细情况均呈报给西南军区。西南军区参谋长李达要启程赴朝鲜参观,他指示把陈大嫂一案暂且放置一下,等回来时再研究处理。
1953年3月下旬,李达从朝鲜归来,在北京住了几天,受到毛主席的接见。他汇报了西南地区的剿匪工作,专门谈及陈大嫂的情况。《毛泽东传》对毛泽东与李达的对话进行了详细记载。
李达说:“主席,这个女匪首,下面有的要杀,有的要放。”
毛主席用肯定的语气说:“不能杀!”说完,他拿起一支烟,慢慢地划着火柴,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陷入思索中。
李达看出主席还有话说,就静静地坐在那儿听候指示。
毛主席手中的烟吸到三分之一后,以他特有的幽默语气说:“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
“主席的意思是?”李达试探地问。
“人家诸葛亮擒孟获,就敢七擒七纵,我们擒了个陈大嫂,为什么就不敢来个八擒八纵?连两擒两纵也不行?总之,不能一擒就杀。”
李达领悟了毛主席的话,非常认真地说:“主席,我们照您的指示办。”
毛泽东的话很幽默,却清晰地表达不杀陈大嫂的原因:一是女性,二是少数民族身份。实际上,毛泽东未明显表达的还有一层意思,即陈大嫂虽然是匪首,但她身上没有或很少背负血案。假如她像其他匪首一样血债累累,是不可能得到这毛泽东的特赦。
1953年6月5日,惠水县城关镇召开了数千人的群众大会。陈大嫂也被押往会场,她见会场上人头攒动,人们对她指指点点,心想自己今天必死无疑。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个会场上,由法院院长宣判,当场释放了她。就这样,一个“罪该万死”的女匪首,竟又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陈大嫂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共产党会放她,发誓要报答毛泽东的救命之恩。被放了没几天,她就到为匪时经常活动的惠水、长顺交界地带,找到那些没有投案的土匪及家属,讲自己的亲身经历,还三番五次钻进一些土匪藏匿的山洞,面对面地劝降。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有22名匪徒向人民政府投降。几个号称“八大金刚”的匪首,特别凶狠狡猾,杀人就像杀鸡一样,眼皮也不眨。陈大嫂动员他们家属去劝降多次,均未奏效,于是她带着部队进山搜剿,将这其中三个顽匪一一击毙。以后,不仅惠水、长顺,连紫云一带潜藏很深的匪徒们也闻风回头,相继向政府投降了。
尔后,陈大嫂被安排在惠水生活,并多次当选为县政协委员、常委。1998年,陈大嫂病逝。贵州省政协还给她开了追悼会,对她曲折离奇的一生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这恐怕是她生前所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