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灵敏寻衅滋事案,酒后寻衅滋事立案标准

时间:09-28编辑:佚名 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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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上午9时,贾灵敏、刘地伟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一审开庭。据媒体报道,“由于被告人当庭强烈抗议,开庭仅10分钟审判长即宣布休庭”,此案备受外界瞩目。贾灵敏寻衅滋事案,酒后寻衅滋事立案标准

贾灵敏寻衅滋事案,酒后寻衅滋事立案标准

       贾灵敏系郑州居民,做过20多年教师。2010年在拆迁纠纷中当过“钉子户”,其房屋后被强行拆除,随后贾灵敏“辞去教职一心维权”。在此期间,贾灵敏帮助、参与大量全国各地与其有类似经历的人和事件,经常去拆迁现场进行“普法教育”。
 
  耐人寻味的是,在本案开庭审理之前,郑州当地有关部门的一些做法不仅匪夷所思,而且大动干戈。一边是将案件安排在当地巩义河洛镇的派出法庭开庭,让案子显得看似不那么重要,然而却又做出了“超常规的警戒措施”,大批警察到场,甚至提前过度布置警力。当地宾馆工作人员告知“接派出所通知,月底前只接待巩义本地人,外地人不接待”,这一莫名其妙的做法导致律师与试图参与旁听的民众无法入住,前天晚上代理律师不得不在户外搭帐篷休息。
 
  与此同时,当地在庭审期间,又在当地推行同时段的交通管制。尽管如媒体采访所获取的消息,地方政府对禁止旅店接待外来人员,以及交通管制问题均予以否认,起码不承认这些措施与贾灵敏案开庭之间的关系。
 
  近几年以来,河南法院系统推行一系列的司法改革措施,公开的表述中,不乏推进法治的决心,以及甘为司法改革和法治进程急先锋的诚意。如今郑州贾灵敏案开审,一起全国关注的热点案件,置于偏远法庭,名义上欢迎旁听,实际上却干扰公民前往旁听,警力过度调动,妨碍律师行宿,将一起看似普通的寻衅滋事案件开庭,生生搞成了一桩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
 
  近几年来的司法改革进程尤其是执政党对于依法治国理念的重申,各项被外界所看好所期待的改革措施,从口头到书面,从宏观到具体,轰轰烈烈,急风骤雨。但具体的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终究需要像贾灵敏案一样的一个个普通案件,去验证,去验真,去验验司法改革与进步的成色。
 
  具体法治才是最真实的中国法治状况,具体个案的处境与遭遇,才最能说明改革的难度与韧性。贾灵敏案,事到如今,其走向究竟如何,下一次开庭能不能无障碍地、顺畅地、真正开放旁听,律师能不能充分地行使辩护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不能被尊重,不该留有悬念,更不该名实不符。
 
  依法治国被反复宣讲的今天,什么是法治,什么是权力,权力的边界又在哪里;公民应该怎样又能怎样为自身权利而斗争,免于恐惧,不被报复?

贾灵敏寻衅滋事案,酒后寻衅滋事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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