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立案将更容易,民告官经典案例

时间:10-02编辑:佚名 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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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二次审议稿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了“行政行为”。专家认为,此改动可为目前适当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去除法律障碍,如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对行政合同案件的受理等。
 
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制度,但实践中“告官不见官”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案件只有律师代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二次审议稿增加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也可以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民告官经典案例:
昨天上午,省高院召开了“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副院长高杰介绍了我省20年来行政审判工作发展变化,并公布了20年来影响我省行政诉讼的十大经典案例。
  温台两地,“民告官”最多
  省高院院长齐奇说,1990年到2009年,全省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5460件,总体走势呈波浪式上升,年均增幅达到40%。
  这其中,温州和台州两地的行政案件最多,占到全省一审案件受案量的44%,杭州、宁波、金华、丽水、绍兴比较平均,而嘉兴、衢州、舟山和湖州的行政案件最少,四地的总受案量只占到了全省的10%。
  省高院副院长高杰说,温州、台州民告官案件特别多,跟两地经济发达、老百姓公民权利意识强有关,当然,一个地区依法行政状况的好坏,也跟民告官案件数量的多少有关系。
  从“民告官”案件的类型上来看,城建、公安、土地三类案件总量占到了所有行政案件总量的54%。其中城建案件所占比例最高,又以拆迁、规划和房产登记行政案件所占行政案件类型比重最大。
  浙江特色——“民告官”异地管辖
  异地管辖是指将一部分由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移送到其他基层法院管辖。2002年,台州中院首创这种模式,后在全省推广,并被最高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所吸收,因此也被称为“台州经验”。
  高杰说,调研表明,通过异地管辖审理的案件,行政机关的败诉率明显上升,当事人的上诉率明显下降,更多的当事人服判息诉,一审法院的判决也更趋公正高效。
  盘点十大经典案例中的几个第一
  全国告“父母官”第一案
  1988年,温州苍南县舥艚县农民包郑照诉苍南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侵犯财产权益。时任苍南县人民政府县长黄德余亲自出庭应诉。这是全国首例“民告官”案件,它代表了当时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也宣告了政府从管理者同时作为被监督者的角色转换。该案促进了《行政诉讼法》的出台,是中国民主进程法制建设道路上的里程碑式案例。
  全国首例行政抗诉案
  1991年夏小松诉富阳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1990年富阳县红光、强烈两村在修复被山洪冲毁的堤岸时为抢夺一块石头发生争执。红光村村委会主任见对方人多势众便通过广播呼吁村民不要罢休。随后两村村民发生斗殴。夏小松被公安局处治安拘留12天,因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原富阳县公安局局长亲自出庭应诉。这是全国首例行政抗诉案件。
  688名的哥的姐状告政府
  2001年5月18日,杭州市政府发出《关于对市区行政审批的小型客运出租汽车征收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通告》,决定对杭州市区原行政审批的尚未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小型客运出租汽车,一次性征收经营权有偿使用费3万元,并重新核定使用期限10年。一审二审均维持政府决定。方小燕等688名出租车经营户向杭州市中院起诉,要求撤销这一行政决定。该案涉及出租车汽车行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所带来的利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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