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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认为正军有些待遇同正部类似就认为二者相等是很可笑的,文革前中调部部分干部的公干的标准,就是同地方的省,军队的军级干部相当,你能说这些人是所谓的“省,军”级干部?
就是军队自己,都不认同,正军等于正部省,国防大学战略研究系的招生资格:就是,地方的副省,军队的正军,中央部分机构的正司局干部,我们还争论什么?
一旦有人把行政级别和军队级别相比较的时候,朋友们更多的是把公安部边防局、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警卫局拿出来与行政级别比较,这是不正确的,也就是说不能拿武警边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武警警卫部队来作为参照点划分军队级别和行政级别。原因有两点,第一,就公安边防部队来说,各省级的武警边防部队没有统一的级别,一般来说正师级单位更多一些,副军级单位相对少一些,比如武警辽宁省边防总队、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武警福建省边防总队、武警云南省边防总队、武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防总队等边防总队是副军级单位,但是吉林省边防总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等边防总队还是正师级单位,其中以正师级单位居多,所以级别不一致怎么与行政级别中的厅局级单位相比较?司局级相当于副军级还是正师级?显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且总队下属的支队的级别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中只有丹东市边防支队和大连市边防支队是副师级,其余的支队还是正团级单位。边防支队下属各区(县)的边防大队都是副团级单位;下属的边防派出所正营级单位,全国都是这样的,这说明了什么?武警边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和武警警卫部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可作为参照点来划分军事级别和行政级别!而且武警消防部队的级别也是不一样的,省会城市的消防支队现在基本上都已经升格为副师级单位了,没有升格为副师级单位的消防支队也已高配副师级,这也说明了不同的消防支队的级别是不一样的。第人们会想到关于省军区和市军分区的说明:省军区是省委的军事部门和省政府的兵役部门,受大军区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市军分区是市委的军事部门和市政府的兵役部门,受省军区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难道说这说明了市委、市政府在市军分区之上、省委、省政府在省军区之上吗?当然不是,因为市委书记兼任市军分区第一书记、省委书记兼任省军区第一书记,如果是不同的级别,肯定不可能兼任第一书记。同样,公安部部长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各省公安厅长兼任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各地的公安局长兼任武警支队第一政委,这也是同一个级别的。
公安部边防局是正军级单位很恰当,因为现在武警边防部队(公安边防部队)已经发展成为了一支拥有十万兵力的现役部队,在解放军野战部队中,没有一个军的兵力超过十万人,不管是从人员、规模上来说还是从建制(而且武警部队的其他警种部队都是正军级单位,武警总部在1983年成立的时候是副大军区级)上来讲所以我认为公安部边防局是正军级单位是应该的,如果按照上面的来编制级别,配一个师级单位或者是副大军区级则显然不合适。再者我就要谈到了武警部队在1983年4月5日刚成立的时候有兵力五十万人,军委配的级别是副大军区级,和上面提到的一样,如果那时候配一个军级单位肯定也是不合适的。但是在1996年的时候编制已经很庞大了,所以军委基于此的考虑提高了武警总部的级别,升格为正大军区级,现在武警部队的总兵力已经发展到了一百二十万,配到正大军区级是很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