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冤案冯志明要偿命应该不会被判死刑

时间:09-27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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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新华网正式发布消息:呼格吉勒图案原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已于17日下午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冯志明成为呼格案启动追责后,第一个被调查的责任人。
  《法制晚报》从呼市公安局了解到,当日请假近一个月的冯志明被通知到局里参加会议,冯志明身着便装前往,其间还和遇到的很多同事下属打招呼,还向局里值班的门卫点头致意。
  一位曾担任呼市公安局重要职务的领导透露,冯志明在1988年担任呼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侦大队队长期间,一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大队的审讯室意外“触电身亡”。
  冯志明因此被办理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被免职。但此案在后续进入法律程序后,冯志明和该名副局长都被免于刑事起诉。
  细节 冯志明被戴头套带走
  《法制晚报》记者从呼市公安局了解到冯志明被带走的诸多细节:17日上午,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近一个月的冯志明接到上级通知,要求他上午赶到局里参加一个重要会议,冯志明按照通知时间身着便装来到位于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的呼市公安局。
  临近中午,冯志明再次接到通知,会议改到下午进行,他在办公室整理了个人物品后便到公安局大院里散步,其间和遇到的很多同事下属打招呼,还向局里值班的门卫点头致意。冯志明的一位同事告诉法晚记者,前天上午冯志明似乎并未受到呼格案太大的影响,情绪看起来比较稳定,但是面容比较憔悴。
  据冯志明的同事介绍,当天下午3时左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履行完手续后找到了正在市局大院里和他人攀谈的冯志明,出示工作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后,正式宣布其被调查。据透露,此时冯志明的情绪还算比较镇定,但当办案人员准备给他戴上手铐的时候,冯志明的神情紧张尴尬,甚至还和办案人员发生了短暂争执,但随即平静下来。
  随后办案人员按照规定给冯志明戴上了手铐和黑头套。对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向法晚记者解释,近几年来办案机关在押解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为其戴上头套是为了保护对方的隐私,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虽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受到限制,但仍享有一定的公民权,其名誉权、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等不容侵犯。冯志明成为呼格案启动追责后,第一个被调查的责任人。这在保护其人格权益方面是一种进步,也使司法更规范文明和具人性化。
  由于冯志明被带离时是在市局大院,很多人都看到这一幕,消息也因此迅速传到外界。17日当晚,冯志明被检察机关带走的消息迅速在呼和浩特的司法系统内部传开,第二天上午更是在各种自媒体平台上广为传播。
  18日上午,法晚记者从呼市公安局获悉,1996年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现担任呼市公安局分管治安、信访等工作的副局长冯志明11月20日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至今已经将近一个月未公开露面。其间,冯志明的工作用枪被要求按照警务规定上交入库。冯志明被带走调查因涉嫌职务犯罪。
  前科 曾因一嫌犯审讯时死亡被免职
  《法制晚报》记者还从一位曾担任呼市公安局重要职务的领导了解到,冯志明在1988年担任呼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侦大队队长期间,一宗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大队的审讯室意外“触电身亡”。时任刑侦大队队长的冯志明因此被办理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和他的上级即该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两人都被上级机关免职。但此案在后续进入法律程序后,冯志明和该名副局长都被免于刑事起诉。
  然而冯志明的仕途并未因此事受到影响。法晚记者梳理内蒙古公安厅、呼市公安局及呼市政府网站关于冯志明的履历发现,2002年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公安局缉毒缉私支队支队长;2006年12月,其职务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禁毒委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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