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死刑现场,赵志红案件经过

时间:09-27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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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落网后交代的第一起罪行恰恰就是“4·9”女尸案。
  由于牵扯到“呼格案”,赵志红在一审被判死刑后,始终未开庭二审。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赵志红写下“偿命申请”,愿意为该案负责。
  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表示,赵志红是不是真凶,需要通过赵志红案件的审理依法确认。
  此前,赵志红的母亲刘爱女曾表示“案子如果错了,愿向两受害人父母道歉”。今天,在获知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的消息后,刘爱女通过电话,向呼格的母亲表示深深的歉意,说了声“对不起!”

赵志红死刑现场,赵志红案件经过

赵志红其人其事:
赵志红,男,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镇永兴村农民,小学文化。身高1米62,体重不足百斤。公安部列为2005年第二号特大命案的“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主犯,被外界传说为“微笑杀手”、中国的“BTK”。
赵志红脸上始终挂着微笑,总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样子。而微笑的背后则是27起奸杀案,且身背11条人命。
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落网后交代的第一起罪行恰恰就是“4·9”女尸案。
 
警方已认定其犯罪事实为: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市与乌市两地往复流窜、大肆作案,10年间盗窃两起,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11名女性惨遭其强奸杀害,最年幼者仅12岁。
公安部画像专家为他总结的“弯眉、三角眼、小嘴”的面部特征,十分传神。
巧舌如簧,是他的最大资本,也是他在作恶时比匕首、电话线还要锐利的武器:
正是一次次的谎言,让他得以敲开独自在家12岁小姑娘的房门,并讨来一杯温暖的茶水,诱骗两名大学女生、一位国家干部在旷野或深夜、自觉自愿地上了他的“ 黑车”,在和园长女友张丽“谈婚论嫁”的同时又与集宁分园19岁的幼教霞飞“坠入情网”,还和两名学生家长“暗结连理”长期姘居。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一审。据参与此案开庭的一位司法干部回忆:公诉机关当庭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同一作案现场相邻时间并案处理)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4·9”杀人案。
赵志红当场便指出这个问题:“我做的第一起案子就是厕所女尸案,检察院怎么不公诉,审理中为何也没有人提呢?”
当时庭审现场很尴尬:哪有被告人自己主动揽罪责的?现场多名法警维持秩序,并且在审判长的提示下,阻止赵志红继续就此事讲更多细节。之后该案继续开庭,赵志红当庭被宣判死刑,等待省高院二审。
“大家都在准备对赵志红执行死刑的时候,突然程序戛然而止了,二审也停止了开庭……后来才听说:中央领导的批示传达到了内蒙古,批示要求对‘4·9’女尸案要重新复查。”时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四级检察官滑力加对《法制晚报》记者说。
之后,二审没有开庭,赵志红也被押回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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