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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少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从“死刑”判决的整体数量来看,慎用死刑成为一个大的历史发展趋势。从2007年1月1日起,最高法院正式收回了死刑复核权,开始大力推行“少杀慎杀”、“宽严相济”、“疑者不杀,杀者不疑”等刑事政策。同年末,时任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表示,本年度的死缓判决已首次超过死刑判决。
那些没有拿到免死金牌的贪官,被处决的原因并非因为贪污多少钱,而在于贪污渎职造成的其它更严重的连带后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室主任刘仁文曾表示,“尽管目前国家的法律对官员的渎职、贪腐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但是在具体量刑过程中很少对他们立即执行死刑,除非其还有经济之外的严重问题,或者说还引发了另外的巨大损失。”
2011年7月19日,最高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承认,近几年来,确实存在适用缓免刑频率比较高的情况,并认为有以下几大原因:
一是有些办案人员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这些人员对监禁刑特有的教育惩治功能重视不够,觉得能够适用缓免刑的就应当尽量适用。
二是对基层法院来说,起诉审判的很多案件数额较小,不到3万元。法律规定,只要不再危害社会,涉案金额3万元以下就可判缓免刑。
三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办案人员对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条件理解得不够准确。比如有些不该认为是“自首立功”的情节也被归为“自首立功”,导致适用了缓免刑。
四是客观上对适用缓免刑的标准有待规范。最高法院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审理指控犯罪案件适用缓免刑等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将明确列出不得适用缓免刑的具体情形及从程序上规范等等。
越来越多的大贪官被判处死缓,其正当性和合法性很难获得普通民众认同。“持续对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免于判处立即执行死刑,这些情况将有利于中国政府在今后外交活动中的协商和谈判。”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赵长青说,“这里面有政治因素的考虑,不能完全以法律规定来评判。”
被行死刑的十大贪官: 1999年11月9日 三湘巨贪张德元 | | 张德元,曾是湖南省呼风唤雨的人物:1977年,张德元当上省计委副主任,1985年3月调任省物资局局长,1989年3月担任省财贸办副主任。>>> |
| 2000年3月8日 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 | | 自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胡长清在担任副省长期间,先后90次收受、索取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4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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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14日 原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 | | 成克杰,原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成克杰因单独或伙同情妇李平收受巨额贿赂4109万元。>>> |
| 2000年11月16日 原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郑道访 | | 1994年至2000年间,郑道访利用成雅高速公路等多条高速公路评标委员会主任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62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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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6日 原中国人民银行干部陈志清 | | 1992年至1998年,陈志清利用在国库处担任地方预算核算工作之便,通过退税、假拨款、涂改票据手段,伙同他人侵吞税款1549万元。>>> |
| 2001年2月23日 厦门海关原科长吴宇波 | | 吴宇波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人民币874.7万元,放弃监管,造成大量成品油走私入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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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28日 豪赌贪污犯金鉴培 | | 金鉴培原系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港澳地区办事处主任(副厅级),挪用1.6亿港元,均用于在澳门赌博输光。>>> |
| 2003年10月9日 原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李真 | | 原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因受贿、贪污罪9日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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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2日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 | | 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王怀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先后16次非法收受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 |
| 2004年5月10日 贵州省原交通厅厅长卢万里 | | 卢万里及其腐败团伙在公路建设中疯狂敛财,涉案违纪违法金额上亿元。尚有2643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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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日 原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 | | 1996年5月至2003年4月,林龙飞任周宁县委书记期间,先后251次非法收受68名干部、职工贿送的钱款,平均不到10天就要受贿1次。>>> |
| 2005年2月21日 成都贪官朱福忠 | | 朱自1998年至2004年1月索要和非法收受现金12笔,共计1313.8万余元,套取该镇财政公款4笔共412.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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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1日 前证监会官员高勇 | |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2004年间,高勇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共计1113万余元,另有930多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
| 2006年4月26日 河北巨贪厅座李友灿 | | 李友灿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44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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