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孩爱上28岁男子,34岁男子将娶16岁女孩

时间:09-24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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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才16岁,男的是我哥28岁了,没结婚。两个刚恋爱没几天,现在都说自己很爱对方,希望得到家人的祝福。
 
据说女孩家里条件不怎么好,可能父母都不怎么关心她,男的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他说喜欢女孩的单纯,现在怎么劝他们都没有用,特别是女孩,很坚持。他们这种方式在世人眼里根本是不现实的,而且女孩还是未成年。可是他们说他们的恋爱很纯洁,是真心爱对方的。差距这么大的年龄真的有真爱吗?
 
家里都不同意,该怎么去劝道他们呢?该怎么跟女孩说,又该怎么跟男的说呢?
 
答案:

16岁女孩爱上28岁男子,34岁男子将娶16岁女孩

陈医生仔细的阅读了你的来信。
 
女孩子16岁,有恋爱要求的话,那是很自然的。在大家的印象里,这个时候恋爱的对象很容易联想到的是跟同年龄阶段的恋爱,跟一个28岁的男人恋爱似乎有违大家的思维习惯。
女孩,还没有到成年阶段,没有完全的法定行为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不很强,一般来说,家长会主动制止孩子的恋爱行为。
你哥哥是成年人,喜欢女孩需要女人的爱,很可以理解。你可以给你哥哥一些建议,注意呵护好那女孩,须得到女方家长的认可,这对两个人关系稳定发展有利。
7岁男爱上28岁女网友 不愿分手起杀心后奸尸:
黑龙江年仅17岁的小秋(化名)在网络上和长春一个比自己大11岁的女子小蒙(化名)相爱了,为了与“爱人”相聚,小秋离开家来到小蒙的身边。但小秋的“幸福生活”却以他亲手杀死了小蒙并奸尸而告终,前后一共才24个小时。
 
凌晨自首:“我杀了人,奸了尸”
 
6月28日凌晨,两个男孩走进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重案一中队。“我来自首”,两个男孩中的一个说。自首的这个就是小秋,17岁,另一个叫小平(化名)16岁,是小秋的表弟,两人都是黑龙江省北安市人,两个孩子自首的案由让民警吃了一惊:“我杀死了我女朋友,还奸了尸,现在把人藏在我租的房子里。”
 
网络带给他虚幻的爱情
 
  民警感到案情重大,立即向上级汇报了情况,并马上对小秋进行详细地询问。据小秋说,他十分迷恋网络,两个月前,他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长春女孩小蒙,于是,他和小蒙开始了恋爱,尽管小蒙已经28岁了,但小秋依然认定小蒙就是自己的女朋友,为了不让小蒙嫌弃自己,他谎称自己20岁。
 
  突然“情变”让他起了杀机
 
  随着两人“感情”日渐升温,小秋和小蒙决定走到一起共同发展。于是,6月24日,小秋带着自己的表弟小平偷偷地离开家,从黑龙江来到长春。小秋和小蒙在长春市吴淞路一带租了间简陋的房子,买了些必备的生活用品,暂时安了身。但短短的相处中,两人却因为一件件小事不停地发生争吵,不欢而散。
 
  小秋的心情很糟,25日下午,他和表弟小平在家里刚喝过一瓶啤酒,14时30分许,小蒙回来了,两人躺在床上继续着不愉快的话题,小蒙提出了分手。
 
  下了死手先杀后奸
 
  听到“分手”两个字,小秋十分愤怒,他一把掐住小蒙的脖子。不知道掐了多久,小蒙不动了,小秋发现小蒙没了气息。尽管如此,小秋依然怒气未消,和死去的小蒙发生了关系。事后,小秋掠去了小蒙手上的白金戒指和包里的50元钱,把尸体藏在墙角与床角之间的空隙内,用衣服盖好,找来隔壁小屋里的小平,两人出去上网、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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