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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太阳教育网为你介绍淄博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
感谢访问淄博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如下是最新淄博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暂定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销标准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销材料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 、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4、 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6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 、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 、在非穴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12.、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可选涉及相关必选)
§理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理时限及地址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理地址,
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西六路21号
电话,0533-2863880
淄川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
地址,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电话,0533-5283055
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
地址,张店区美食街135号
电话,0533-2181343
博山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
地址,博山区中心路61号
电话,0533-4180489
临淄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
地址,临淄区桓公路9号
电话,0533-731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