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宿迁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

时间:11-16编辑:佚名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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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访问宿迁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如下是最新宿迁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暂定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宿迁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报(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内办理)。

  【宿迁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宿迁市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宿迁市生育保险待遇】

  第七条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以下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医疗费;

  (二)计划生育手术费;

  (三)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费;

  (四)生育津贴;

  (五)一次性生育补贴;

  (六)政府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二)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不间断连续缴费满8个月以上。

  第九条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是指因生育或流产而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治疗费、药费等。 计划生育手术费是指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结付。流产400元、顺产1600元、剖宫产3200元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500元。

  第十一条 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妊娠、在产假期间因分娩、流产引起的疾病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医疗保险报销办法报销。

  第十三条 女职工因分娩、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及引起的疾病应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女职工或亲属应在3日内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 为提高生育女职工的健康水平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含90天)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400元的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费难产或多胎生育的享受600元的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费。

  第十五条 原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享受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生育医疗待遇。

  第十六条 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未列入本办法参保范围其配偶生育时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具体标准为,流产200元、顺产800元、剖宫产1600元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300元。

  参保男职工的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其生育时已按本办法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不再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生育待遇。

  第十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按原标准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平均缴费工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享受产假假期为标准具体为,

  (一)女职工顺产分娩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腹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晚婚、晚育(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再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第十八条 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的参保女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应在审查女职工身份证、乡级以上计划生育证明后通过定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自费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收取。

  第十九条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女职工应持本人身份证、乡级以上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费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等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办理相关费用报销手续。

  第二十条 失业女职工应持本人身份证、乡级以上计划生育证明、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的失业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和发票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申领手续。

  第二十一条 符合申领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费的女职工应在产后6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到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费申领手续。

  第二十二条 符合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男职工配偶应提供双方身份证、乡级以上计划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及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单位出具的未列入本办法参保范围的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申领手续。

  第二十三条 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用人单位应持生育女职工出具的本人享受产假期及工资发放额度证明到经办机构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经办机构审查合格后应将生育津贴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

  第二十四条 以下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结付,

  (一)违法、违规生育的费用;

  (二)在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采取长效避孕措施除外);

  (三)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四)因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所发生的费用;

  (五)男职工的配偶应参加生育保险未参加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六)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生育费用;

  (七)超出本办法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或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不足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参保职工及其亲属、生育医疗机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生育保险待遇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1号令第十七条规定追回全部骗取的保险基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的奉。

 〃点医疗机构不履行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审查义务导致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宿迁市生育保险如何报销男女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根据宿迁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正常不间断连续缴费满8个月以上。如果符合条件请将以下材料带至您保险所属区域的社保大厅审核后符合条件给予报销。

  职工生育医疗费申报材料

  1、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一胎)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二胎)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产妇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发票、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5、产妇单位证明。例,XXX是本单位员工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报销申报须提供待遇享受者本人在宿迁市内银行的存折(卡)复印件并标注开户行营业网点具体名称 (XX银行XX支行)。

  温馨提示,

  1、若参保患者有需要二次报销或其他用途的请自己做好发票、清单、出院记录等材料复痈份。

  2、发票、病历、出院记录、身份证及银行卡上的名字必须和医报一致。

  根据宿迁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未列入参保范围其配偶生育时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宿迁市社保大厅,便民方舟1号楼1楼大厅;宿豫区社保大厅,宿迁市宿豫区中通名仕家园西门北首;宿城区人社服务大厅,宿迁市宿城新区通和桂园西区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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