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南宁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时间:11-16编辑:佚名 户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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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文南宁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由太阳教育网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正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的最新版政策,

 【人才办集体户实行统一管理集体户人员户口迁入、迁出及本人日常借用户口等业务必须遵守人才办集体户的管理。

  一、集体户口的管理

  (一)户口迁入

  1、条件

  在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集体户落户必须是符合以下条件,

  (1)人事档案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代理在南宁市的单位工作。

  (2)工作单位无集体户。

  (3)未婚。

  (4)学历条件,

  大专、中专学历,落实就业单位并签有2以上聘用劳动合同。

  2、对象

  (1)符合申报集体户口条件的择业期2内的高校毕业生;

  (2)在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人才引进的符合申报集体户口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所需材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中专学校介绍信)或干部调动通知书或与工作单位终止工作关系的文字通知(辞职、终止劳动合同等仅限于工作单位在南宁市区内);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

  (3)一寸平光白底大头相片2张;

  (4)血型、身高。

  (二)户口借用

  1、集体户人员如个人需要可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凡需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应如实填写借条妥善保管按期归还。

  2、借用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的需由本人亲自办理要提供身份证和人事代理手册。确实无法亲自办理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手写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人事代理手册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办理借用。

  (三)户口档案信息变更

  集体户人员相关户口信息发生变化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要办理户口信息变更手续的应向本中心户口协管员提供完整真实的相关材料所提供相关材料不合格的不予支持办理变更手续。

  (四)户口的迁出

  1、凡人事档案关系要调离本中心的人员须同时办理其户口从本中心集体户中迁出的手续。

  2、户口存在本中心集体户的人员结婚或者有固定住所后应及时办理集体户籍关系迁出手续。

  3、为保障户籍关系平稳流动避免不确定状态户籍关系的出现相关人员应于迁出人事档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户籍关系迁出手续。

  4、所需材料,(1)市内迁移,按照南宁市公安局的要求办理;(2)市外迁移,迁入地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四、集体户口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一)按时交纳管理费。

  (二)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不参与邪教等各种违纪违法活动。

  (三)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规定提倡晚婚晚育。

  1、出具未婚证明,个人手写声明。2、出具已婚未育证明,结婚证、手写声明3、出具已婚已育证明,结婚证、出生证、计划服务手册(准生证)。

  (四)夫妻双方的户口都托管在人才集体户的结婚后必须有一方迁出否则不予办理准生证。

  (五)符合户口迁出条件的须在符合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户口关系从集体户口迁出。

  (六)户口托管人员因工作单位变动、通讯地址及电话变更要及时通知户籍管理员。若一不主动与户籍管理员联系者在户口方面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七)户口托管人员出国(境)定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五、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集体户口所在地有关信息

  1、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集体户口地址,南宁市思贤路6号。

  2、辖区派出所,南宁市青秀区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电话,5885812。

  3、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科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六楼电话,538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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