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铜陵市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时间:11-09编辑:佚名 户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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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铜陵市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太阳教育网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铜陵市人才引进落户口的政策说明文章向大家展示了最新的人才引进落户口的条件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流程等等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铜办〔2009〕47号)和铜陵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铜政〔〕7号)及铜陵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审核认定办法(暂行)(铜人才〔〕3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年度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一)刚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括科技领军人才、高新技术人才、专业骨干人才。

  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广阔产业化前景的人员;

  2、具有多海外科技工作经历属于国际某一学科、领域内的带头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走在国际前列的人员;

  3、担任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首席科学家、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的专家及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4.近5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前5名)。

  引进的高新技术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的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担任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的技术负责人;

  3、近5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

  专业骨干人才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

  2、近5拥有发明专利权的发明者并在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学术专著;

  3、其他具有相当于上述科技成就者。

  刚性引进的人才除符合上述条件且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以上合作或聘用合同海外人才每在我市工作一般不少于6个月。

  (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

  柔性引进的人才每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达3个月以上。

 〓、政策补助时间范围,

  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政策补助的标准

  刚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万元购房补贴。其中科技领军人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高新技术人才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专业骨干人员补贴期最长不超过2。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三个档次并根据实际工作月份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5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中科院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按照关于支持中国科学院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人才引进的若干政策规定(铜人才〔〕3号)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刚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

  1、铜陵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请报告;

  2、铜陵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3、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5、其他辅助材料(可选),科技查新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等;

  (二)申请柔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

  1、铜陵市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请报告;

  2、铜陵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5、在铜工作的考勤记录、服务薪酬支付凭证、来铜差旅凭证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在递交申请时需核对原件。

  五、有关要求

  1、申报形式

  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单位名义集中报送)内容应据实申报。市委组织部会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报企业(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追缴已兑现经费外书面通报人才派遣或所在单位三内不再受理有关申请。

  2、材料受理

  受理截止时间,12月18日

 〃送地址,北京路科技大楼四楼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策划发展部

  联系人,殷 洁 电话,2832724

  E-mail,[email protected]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方 胜 电话,2832753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王士才 电话,58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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