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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生儿落户政策入户手续准备材料及上户口办理流程
感谢访问云南省新生儿落户政策入户手续准备材料及上户口办理流程如下是最新云南省新生儿落户政策暂定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在全省取消农业、非农业及其他类型户口的登记管理模式划分不在户口簿上填写、打印和加盖带有区分“农业”和“非农业”的标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
“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为农业人口
“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为居民委员会的为城镇人口
昨日上午云南省公安厅召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我省公安机关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继明确“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放宽除昆明主城区以外的城镇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放宽城镇(除昆明市主城区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放宽大中专(技校)学生落户条件”、“放宽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条件”、“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等几个新规定后公安部门对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落户、跨国婚姻所生子女户口登记以及安置移民、自发移民的落户等3项内容作出最新规定。
跨国婚姻所生子女
或需提供亲子鉴定
◎妻一方为中国公民与涉外边民通婚后在国外所生子女要求回中国内地申报落户的由中国公民一方提出申请落户地派出所确定其在国外所生子女具有中国国籍后方可接受落户申请。凭申请人提供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或DNA亲子鉴定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开具的身份证明及对相关证件的认证材料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妻一方为中国公民与涉外边民通婚后在国内所生子女具有中国国籍凭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到父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自发移民难返原籍
纳入流动人口管理
≡水库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等安置移民移入地公安机关应当配合组织移民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取得移民名单和安置情况。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为实际居住在移入地的移民及所生子女办理户口。对不愿迁移户口的应当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并为其办理居住证。
自发移民在农村移入地未取得合法生产生活资料(宅基地、土地)的应当动员其返回原籍地。历史原因形成的自发移民难以迁返原籍地的应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并为其办理居住证。对自发移民及其所生育子女无户口人员由移入地公安机关配合原籍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后对符合落户条件的按照出生户口登记给予办理户口。
∏婚生育的新生儿 原则上随母亲落户
公安部门明确,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30日内申报出生登记。凭婴儿父亲和母亲的申请书、户口簿、结婚证、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婴儿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一地核实新生婴儿未登记过户口信息后及时办理落户。
∏婚生育的新生婴儿落户原则上随母落户凭婴儿母亲的书面申请、陈述情况说明、户口簿、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要随父落户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信息登记要完整、准确、全面凭父亲和母亲的书面申请(捺印)、陈述情况说明、户口簿、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医学证明上无父亲姓名但申请随父落户的凭父亲和母亲的书面申请(捺印)、陈述情况说明、户口簿、身份证、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法院判决书、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在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母亲下落不明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父亲应提供书面说明由落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
父亲和母亲离异的新生婴儿落户凭婴儿法定抚养人的申请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法定抚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无出生医学证明或不能完整提供新生婴儿落户相关证明材料的根据社区(驻村)民警综合调查意见登记户口对仍不能确定亲子关系的则需提供有DNA鉴定资格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云南省户籍制度 将有这些重大变化
1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除昆明市主城区(含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下同)和绿春县、彝良县、东川区等特定城市以外的建制镇和小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2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分别满1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缴纳1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3
∨宽除昆明市主城区以外的城镇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
申请人在租赁房屋落户应当征得房屋产权人同意且租赁的房屋内未登记有常住人口可申请本人和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户口其他直系亲属落户时人均卓面积不得低于当地对卓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
4
∨宽城镇(除昆明市主城区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3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实际居住地申报户口不受龄限制。除本人、配偶、未成子女、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应满足人均卓面积不低于当地对卓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