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千年包公观后感3篇

时间:12-28编辑:佚名 观后感大全

【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咱老乡包公的真实形象是啥样?这部纪录片给你新视角。下面是太阳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千年包公观后感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千年包公观后感_第1篇

  包拯,字希仁,谥孝肃,北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出生于淮南西路庐州合肥县解集乡包村(今安徽合肥所辖肥东县包公镇包村),包拯父亲有一定文化,做过小官,薄有田产。小康之家耕读为本,这是封建社会的普遍现象,包家亦不例外。

  《肥东县志》上说:“包拯少年在乡读书,亦耕亦牧。”天圣五年(公元1027)包拯进士及第后,曾经被朝廷两次授官,均因父母不愿随行而辞官尽孝,直到双亲病殁,守孝三年,才出任天长知县,时年38岁。

  在地方,包拯担任过知县、知府、转运使等职。在中央,他由权度支判官、监察御史里行、户部副使、御史中臣、三司使,一直做到枢密副使任上离世。我们知道,北宋最高监察机关是御史中丞领导的御史台,最高财政机关是三司使领导的三司,最高军事机关是枢密使领导的枢密院。枢密院是辅佐皇帝执行兵政的机构,在皇帝的总揽下,由宰相、副相、枢密使、枢密副使和参知政事共同组成国家最高领导核心。所以,包拯的职位是相当高的。

  包拯的思想核心是忠君与民本的高度统一。包拯具有鲜明的忠君思想。在一封奏札里,包拯写道:“臣生于草茅,早从宦学,尽信前书之载,窃慕古人之为,知事君行己之方,有竭忠死义之分,确然素守,期以勉循”,而“骤被殊用,置诸侍从之列,擢处谏诤之班,臣于此时敢忘图报”!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一个出身既不高贵又缺少政治后台的人,能够被朝廷委以重任、视做心腹,这种感恩戴德的心理是不难理解的。基于这样的心理,他特地上书仁宗“请建太子”,希望赵家王朝“传之无穷”,因为 “太子天下之根本也”,只有建立太子,才能“巩固王室”,“挫奸雄观望”,否则“必稔祸于将来,恐非社稷之福”。这样的忠君思想,可谓臻于极致了。

  包拯又具有强烈的民本思想。古人很早就提出“民唯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这一古代中国极为重要的政治思想,成为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包拯一生从政的根本信条。他反复对仁宗说:“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民者国之本,财用所出,安危所系,而横赋暴取,不知纪极。”他几十封为民请命的奏折,便立足于民为国本的思想。

  千年包公观后感_第2篇

  包公以清廉刚正形象传世。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见到秉公办事、坚持正义的官员,便常用“包公再现”、“铁面包公”等话语表示肯定,在自己碰到纠纷或官司之类的麻烦事时,也总是希望能遇到像“包公”一样的好官、清官。这就是在许多普通百姓心目中存在的“清官情结”。

  包公之所以能给世人留下清官形象,除了他清正廉洁的作风外,更主要的正是由于他始终坚持大宋吏律,不唯上,不唯权,敢于不畏权贵,伸张正义。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他能坚持做到依法行政。

  因此,面对“清官情结”,我们既要看到民众对官员清廉正义、刚正不阿的外在要求,同时更应该看到这情结背后所隐含的要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法治意识。其实,正是由于这种意识,才分外凸显出包公在当今社会依然值得缅怀的价值。

  在当前的法治社会里,我们评价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尽职尽责,关键是看他能否坚持依法办事。尤其在今天我们的各项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的情况下,如何依法办事、能否依法办事更是对干部提出了挑战。长久以来存在于人们心目中的“清官情结”,在当今时代其实更应该解读为要求领导干部秉公执法、依法行政的“法治情结”。

  面对包公像起誓,在形式上体现了后人对先贤的崇尚,表现了一种学习的姿态。对于走向和谐与法治的今日中国来说,笔者衷心希望这种学习姿态真的能在全社会化为具体行动,并且深入精髓,领会包公身上真正值得体会的法治意识。

  千年包公观后感_第3篇

  历史上真实的包公以孝、刚、廉、明著称,后来社会上广为流传的包公以善断狱案闻名,被誉为折狱断案“箭垛式人物”、“东方的福尔摩斯”,并形成独特的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包公司法文化。

  以包公为代表的司法文化历经千年,其重要价值在于它树立起清正廉洁司法官员的崇高形象,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者的素质;它倡导社会正义的价值取向,有利于推动依法治国。

  包公司法文化应属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但有人认为清官司法突出个人,抹杀制度的重要性。这种观点从法治理论上来说是正确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们保护正当利益要通过健全法制,而不必祈求清官。但将制度与个人割裂或对立起来也是不现实的。任何制度都要靠人实行,选好人、用好人才能执好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用好人。有包公式的清官才能执好法。我们所说的清官品德与严格执法实际是统一的。当今执法中的问题,不少不是制度问题,而是官德失范问题。所以我们既要强调为政之制,也要重视为官之德。

  另外,包公的严格执法有着更深一层的含义,这就是追求社会正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权者可以官官相护或以权枉法,而处于社会底层的小民在经历了无数次抗争失败、问题仍得不到公正的解决时,便把希望寄托在包公一类的清官身上,希望讨个“说法”即公理。所以包公身上寄托着人们善良的愿望,凝结着社会正义。人们推崇包公就是追求社会正义,这正是包公断案故事的意蕴所在,也是包公司法文化久传不衰的根本原因。

  在老百姓心目中,千百年来为人们所传颂的包公执法如山,无所不在,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平民百姓,违法必究,铁面无私。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清官。包公的正气、勇气和灵气,已成为中华民族灵魂的一部分,同时也成了老百姓心灵的寄托。因此,包公,这个形象的核心内涵和价值作用是一致的:有包公在就有天理在,有包公在就有正义在。只要人们有维护正义、惩恶扬善、渴望公道的心愿,包青天的价值和魅力就不会衰弱,包公形象就不会消失。

  司法判决是经过法官良心过滤后的法律,要求法官要有良知,还要有善行,如果法官心灵的源泉受到玷污,那他的学识越高、技巧越丰富,对社会的危害则越大。有了法律的规则,司法运作的全部过程需要法官的行为来展示,法官要在与公众互信的法律信息交涉中确立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孕育滋养法治信仰,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内不愧心。

  人民法官是国家公仆,所应有的职业道德,决定了人民法官必须致力为公、甘于奉献,职业尊荣感与价值感要靠不断完善专业素质与提高个人情操来予以保障。舍去社会风气中的浮躁虚华,静以修身,耐得住寂寞。当明镜高悬、法槌高举之时,法官的灵魂深处要有一尊静默的独角兽,公正是它的身体,良知是它的血肉,智慧是它的经络,为民是它的呼吸,而奉献则是它不断运转的动力。

12
【猜你喜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