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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广东省出台新版计生条例,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中新网记者调查发现,多数人能享受到足额的陪产假,但也有一部分人的陪产假遭遇了被“缩水”,甚至有人面临有假难休的尴尬。
各地的陪产假能休多长时间?
——甘肃、云南、河南可休1个月
近期修订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记者统计发现,目前,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目前,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在上述29个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根据新版计生条例,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
休假期间工资福利怎么算?
——多数地区明确工资奖金照发
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是广大男职工关心的另一个大问题。记者注意到,现实中,不少劳动者反映由于休了陪产假,自己的收入遭到了减少。
记者在广西人社厅官网上看到,在广西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投诉称,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17日,广西颁布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后,自己于2月休了陪产假25天,但是单位要停发2月份的奖励性绩效。
如何避免休假期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记者梳理发现,多数地区在本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陪产假视为出勤,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得降低工资福利待遇。
如,北京明确,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上海规定,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广东明确,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在考勤方面,多地也明确提出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如,护理假长达1个月的河南明确规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护理假为20天的湖南也明确,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护理假为25天的广西要求,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陪产假工资怎么算?
陪产假期工资的支付有两种形式:
1.单位给缴纳生育保险的,并符合按相关当地政策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的,员工资料准备齐全,单位负责申报,一般是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进行支付。单位给缴纳生育保险的,若员工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企业可以不支付工资,若员工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的,企业要进行补差额。
2.单位为缴纳生育保险或者不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一般企业按合同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或者每个月正常工资标准进行支付。但,一般以合同工资为准是没有错的。
最新或2022(历届)年陪产假国家规定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 准爸爸如果状况特殊,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
广东
晚婚假取消 配偶增加5天陪产假
去年12月30日,广东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今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实行,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省份。
《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这意味着,7天的晚婚假取消,只剩下常规的3天婚假。
至于产假,《条例》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35天的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同时,配偶陪产假从10天增加至15天。这意味着,凡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假=128天,对一部分女性来说,产假缩短了,但对于此前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女性,产假则增加了30天。
另外,按照国家“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新条例实施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广东省户籍夫妻,可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北京
晚婚假拟取消 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
8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正式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本月28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这也就是说,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另外,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其中,删除“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并删除“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这意味着,未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同时,“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
至于生育独生子女的奖励问题,同样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针对“两孩”时期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未来拟不再享受奖励及优待。此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又再生育的也将不再享受奖励,此前已经享受奖励费不退还。
山东
“二孩”产假或将延长60天
日前,山东省法制办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将于13日征求社会意见完毕。
产假方面,意见稿中明确提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60天晚育假=158天。调整后,则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60天增加产假=15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
上海
取消晚婚假可以采取渐进式、梯步式的方式
上海市卫计委针日前就新生育政策作出回应称,今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仅剩3天婚假。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即: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
今年1月1日以后,夫妻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元旦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有晚育假。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精神,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至于到底延长多少天,上海市正在抓紧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届时将会明确。
另外,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