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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希望你认真阅读!
日前本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财政部门建立起保障机制改善乡村医生生活和工作条件。
据了解本市目前有乡村卫生室2500多所在岗乡村医生6000多人他们大多数是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服务人员。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遇到龄偏大、社会保障跟不上、医药卫生场所陈旧等突出问题。为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现状市委、市政府专门就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和有关区县建立完善了乡村医生和乡村卫生室保障机制。
一是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项目发放补助经费。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合理补偿。
〓是将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乡村医生可根据个人缴费能力和参保意愿按规定自行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满60岁的乡村医生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乡村医生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城乡居民大玻险、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和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
三是对村卫生室投保的医疗责任保险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村卫生室统一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其费用由财政给予保障。
四是建立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机制。按照每每所1万元标准给予运行补助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的村卫生室所在及服务辐射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纳入市和区县财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集体经济收入不足50万元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由区县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目前补助资金和运行费用已拨付到位。
下一步市区两级财政将整合资金加大乡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扶持力度把乡村医疗卫生事业与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结合确保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附,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
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14号)精神织牢我市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现就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以为农村居民提供普惠可及、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合理规划配置乡村卫生资源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完善乡村医生补偿保障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基本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合理配置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
(一)村卫生室设置。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坚持政府主导、集体举办、财政补助、法律责任自负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在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步行不超过15分钟的相邻行政村可共建1所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80平方米。实施农村小城镇规划建设以及撤村改居的地区要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有关要求预留和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机构和人员管理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村卫生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的原则确定村卫生室名称有统一标识。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
2.设有诊室、治疗室、药房、资料室各室独立符合医学服务流程规范及无障碍设计要求。供电、供水、供暖设施齐全有夏季降温设施。
3.室容室貌清洁、整齐、温馨在岗人员穿工作服。明确制度和职责并张贴上墙便民措施到位公示服务人员信息、服务时间、联系电话、服务承诺。
4.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5.设备配置符合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村卫生室设备配置标准。
(二)乡村医生配置。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未经注册取得执业许可的人员不得执业。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乡镇为单位确定乡村医生基本岗位数量根据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综合平衡服务岗位资源科学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的标准配备山区、路途偏远、居字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要结合乡村医生队伍现状在保证服务需要和队伍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将乡村医生数量调整到合理规模。
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范围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和绩效考核等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一)职责安排。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综合服务受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以及乡村医生的培训等职责;村卫生室负责开展行政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等工作并执行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制度要求。
1.加强人员管理。落实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两级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按照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乡村医生基本岗位数量结合服务实际确定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本乡镇范围内各村卫生室之间可合理调配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后乡村医生进入村卫生室执业。村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村卫生室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2.加强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指导规范村卫生室的业务工作。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使用适宜的技术设备和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村卫生室要统一门诊登记、诊疗处方、转诊记录等各类表单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病历书写符合医疗文书基本规范要求。加强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
3.加强财务管理。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村卫生室要做好医疗业务收支记录以及资产登记工作。村卫生室要主动公开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品种以及收费价格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培训和业务监管乡镇卫生院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卫生室的账目及收费情况杜绝乱收费现象。
4.加强药品管理。村卫生室要建立规范的药品管理制度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村卫生室合理用药的培训指导和日常监管保证农村居民用药安全。
5.加强绩效考核。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我市乡村医生考核有关规定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制度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卫生院在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围绕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医德医风情况等内容定期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动态调整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区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村卫生室的人、财、物全部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模式。
(三)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水平。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范围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建立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医疗保险结算关系依托信息技术对乡村医生服务行为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逐步实施村卫生室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
【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选取乡村卫生服务已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宝坻区作为试点开展村卫生室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建立一般诊疗费制度。其他区县要积极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村卫生室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一般诊疗费制度。
(一)推进村卫生室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农村参保居民在实行医疗保险门诊报销的村卫生室就医时需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作为实名就医和医疗费报销的凭证报销政策按现行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执行。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负担;超过起付标准属于医疗保险分担部分的医疗费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控制的规定按月划拨给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结算。市人力社保局制定具体的村卫生室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度。
可采取手工理票方式为农村参保居民提供报销服务试点开展乡医医保通移动手持终端方式支付结算报销。市人力社保、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协调电信运营商为试点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配备乡医医保通移动手持终端并提供优惠通信、流量资费等服务。
(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定额补助。在试点地区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乡村医生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
为保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不降低以乡镇为单位以在岗乡村医生数量为依据按照每人每1万元的标准对村卫生室核定定额补助。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的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后将补助经费发放给乡村医生。定额补助资金纳入区县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三)建立一般诊疗费制度。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建立一般诊疗费制度。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和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已合并费用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按照综合考虑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原则一般诊疗费标准确定为10元其中医疗保险支付80%、个人支付20%一般诊疗费作为诊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控制范围。市卫生计生、人力社保部门共同确定实行一般诊疗费制度的村卫生室名单并加强收费监管确保运转规范。
六、完善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补偿保障政策
(一)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市卫生计生委明确由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乡镇卫生院核定各村卫生室的项目任务量乡镇卫生院负责对乡村医生开展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瞓50Ω断嘤Σ怪??选0凑瘴沂谢?竟?参郎??裣钅孔式鸩Ω对?虿扇∠仍げΑ⒑蠼崴愕姆绞椒⒎挪怪??讯杂谙绱逡缴?械5南钅吭?蛏辖?讼钅烤?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