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时间:12-28编辑:佚名 工资相关

【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解读最新或2022(历届)年,希望你认真阅读!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何理解上述规定呢权威部门作了解读。

  1、如何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作时间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作时间应是职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

  2、如何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作场所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作场所既包括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也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

  3、如何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本单位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其中不安全因素是指因用人单位不重视安全生产导致的职工本人不可抗拒的危险因素。

  用人单位组织职工观光、旅游、休假等活动不能作为工作原因。

  职工利用工作之名吃喝玩乐或者从事涉及领导或个人私利的活动不能作为工作原因。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的具体含义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

  5、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含义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指他人因不服从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施加暴力对职工造成的伤害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应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6、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的具体含义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

  7、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

  答,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

  8、在校学生到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

  答,在校学生到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

  9、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是否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对象

  答,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不作为工伤认定的对象。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依申请判定其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10、用人单位使用的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是否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对象

  答,用人单位使用的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不作为工伤认定的对象。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依申请判定其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答,⑴注册或参保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⑵在国家未出台新办法之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等工伤保险的征缴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费如何缴纳

  答,参保单位按当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补偿是一次性补偿还是长期补偿

  工伤发生以后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及其遗属在其得到工伤补偿时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作为对被保险人因遭遇工伤事故导致工资收入突然中断而引起的特殊生活困难的经济补偿。但是一次性补偿金一般无法对受害者或其遗属的生活给予足够保障所以除了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以外还应对受害者或者供养的遗属支付长期补偿如按月发放的伤残抚恤金对受害者供养的遗属支付的长期抚恤金直到他们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12
【猜你喜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