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江门最低工资标准涨119%上调至1350元

时间:11-16编辑:佚名 工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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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江门最低工资标准涨119% 上调至1350元,希望你认真阅读!

  在新春前夕我市发布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江府函[]28号)明确从5月1日起调整全市(含四市三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号)精神综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和承受能力在充分征询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及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江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130元/月调高到13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1.1元/小时调高到13.3元/小时两者的升幅均达19%。本次调整从5月1日起实施让我市企业有充足的时间对自身生产经营成本进行调整和测算。

  我市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卓公积金等费用)。这里所称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企业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在新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本单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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