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最新或2022(历届)解读和规定

时间:09-25编辑:佚名 工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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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解读和规定,希望你认真阅读!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东莞市已于2月17日公布全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于5月1日起执行。为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了解新标准、贯彻新标准现作解读如下,

一、东莞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在什么范围内实施

从5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折算日工资为69.4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范围包括,1、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市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试用期内是否也应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卓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可否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传统意义的包吃包住在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中如何理解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卓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对于包吃包住的理解,

1.如用人单位把包吃包住作为企业的一项福利制度则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其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亦不受影响。如果将来企业因经营等其他原因需要劳动者承担一定的吃籽用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办理。

2.企业已明确劳动者在企业吃住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且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的时候一并扣除的那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假设劳动者领取最低工资1510元/月吃籽用是210元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时一并扣除那么该劳动者领到手的工资是1300元。这种情况并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五、未提供正常劳动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劳动者因旷工或事假未提供劳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又如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5月才发4月的工资那么4月的工资需要按新标准调整吗

4月的工资不属于新标准调整范畴。从5月1日开始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获取的劳动报酬应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后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多少

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

8.68×150%=13.02(元);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

8.68×200%=17.36(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

8.68×300%=26.04(元)。

八、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工资是否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九、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用人单位应贯彻落实哪些工作

1.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2.用人单位工资未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的应及时作出调整计划确保支付5月份及以后的工资时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

3.用人单位在调整工资标准和工资结构时应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向劳动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加强沟通协商避免影响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4.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情况在切实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面向劳动力市场参照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做好薪酬结构调整使工资向劳动力市场回归以提高自身用工的市场竞争力。

十、劳动者如何保护工资合法权益

1.日常注意事项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按规定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手续;妥善保存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支取工资原始记录等资料。

2.维权注意事项

冷静克制理性维权能够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的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依次逐级向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市人力资源局反映诉求。

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固定电话或手机拨打东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者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和反映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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